花了两个小时,胡忧就赶到了交战战场。由于时间比较紧,这里并没有经过打扫。只站在战场的边缘,就能看出这里当时的惨烈。
“小白,怎么样?”胡忧问小白。为了能更顺利的找到冷雨夜,胡忧从丫丫那里,把小白都给弄了过去。
小白看了胡忧于眼,摇摇头。这里的血腥味太重,除了血腥味之外,它什么也没有闻到,更别提要从中找出冷雨夜的气息了。它是狼没错,但它也不是神呀。
“没用的东西。”胡忧狠狠瞪了小白一眼,要不是丫丫挺喜欢它的,搞不好胡忧一气之下,就把它给烤了。
小白到也不怕胡忧,不过它知道胡忧心情不好,也没敢过多的惹胡忧。
小白没有收获,胡忧就只能自己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胡忧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两军交战,打死打伤都很正常,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打失踪的。他很想弄清楚,当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可惜交战双方的人员都已经死得一个不剩,胡忧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或许会有人觉得,胡忧做为一军之主,这时候丢下部队跑来找冷雨夜,并不是那么合适。但是细想了胡忧和冷雨夜之间的感情,也是就不会那么想了。
从第一次见面认识开始,胡忧就拿冷雨夜当了妹妹,这么多年以来,冷雨夜对胡忧也是忠心耿耿。现在是冷雨夜最困难的时期,胡忧怎么可以不来。
感情用事?
是的,胡忧虽然在很多事情上,都表现出了果敢,但是同样在很多时候,胡忧就是感情用事。也正是因为胡忧的感情用事,所以在胡忧的身边,才会聚集了那么多优秀的将士。
感情用事,是胡忧的缺点,同时也是胡忧的优点。是对是错,很多时候,那是说不清楚的。
战场,胡忧早已经不陌生。经历过第一次战场的洗礼之后,胡忧就已经适合了战场的血腥,虽不能说胡忧可以把战场当作家一样的轻松自如,不过在这战场边上吃吃饭,睡睡觉什么的,胡忧是绝对可以做到的。
仗已经打完了,地上的血却并没有干,小白转了一圈,脚上就全都沾上了血。胡忧没有理会小白,而是试图在还原当时的战争场面。他要利用这个办法,来定位出冷雨夜当时的位子。
说起来似乎挺容易的,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要有大量的战场指挥经验,还要对所要寻找的人有很深的了解。不然是不可能定位出冷雨夜当时是在什么地方指挥作战的。
“小白,我们到那边看看。”
在经过分析之后,胡忧觉得冷雨夜当然应该是在东北角指挥作战。
东北角的草地都已经被踏平了,倒在地上的尸体和散乱的兵器就在述说着这里当时的战斗。很明显的,这里是受到冲击最为厉害的地方。
“咦?”
正在找寻的胡忧突然停了下来,目光定在了一件什么东西上。小白注意到了胡忧的反应,也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金银花根?”胡忧检起了那个吸引了他目光的东西,再三观察之后,他确定手上这像柴火一像的东西的为何物地。
金银花是一种很常用药,不用知道金银花根的人并不多,因为这玩艺长在地里,一般人也不会随手出拔着玩,只有懂药的人才会费半天的劲去挖它出来。
胡忧拿着金银花根,目光再一次转向战场四周。再没有见到类似的东西。很明显的,这条金银花根是从别的地方被人带过来的。
难道是有采药人经过,发现冷雨夜还活着,把她给带走了?
胡忧在心中推理着,这个可能性到是挺大的。医者父母心,一个好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