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行之前,胡忧有想过自己可能会遇上老战友的阻击。天道变化,人心不古,现在的胡忧已经站在了风头浪尖之上,有哲别、陈大力这种忠的,就一定有奸的。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忠诚,背叛是人性的劣根。
虽然之前就有考虑过这样的事,但是真正面对的时候,胡忧还是感觉到有些伤心,特别是当他看到从队伍之中走出来的人是加马,心又更沉中了几分。
“队长,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吧。”加马一身军服出现在胡忧的面前。青色的军服对胡忧来说很熟悉,因为这样的军报他曾经也有穿过,那是暴风雪军团的军服。青色代表着他们的驻地——青州。
“加马,你要干什么!”陈大力怒喝道。
不穿汉唐军服改穿暴风雪军团的军服,不叫胡忧为陛下,也没有叫少帅,而是叫队长,这说明加马已经有了二心。
加马冷冷看了陈大力一眼,道:“陈大力,你算是那根葱,我和队长说话,还不到你来插嘴!”
加马和朱大能一样,是最早跟胡忧的人之一。有加马的时候还没有陈大力,论资格加马远远要老过陈大力,但是论在军中的地位,加马就要差得太多。
这么多年来,加马都是一个二线将军,他同样也打过不少的仗,但是无论是老百姓还是说书先生,都很少,甚至是几乎没有提过加马这个人。
加马以为自己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默默无闻无人认识,最多是死后在史书上记下一个名字——最早追随胡忧的部队之一。除此之外,怕是什么都不会留下。
不甘心?
是的,加马早就已经不甘心了,可是他知道胡忧的强大,要动胡忧跟本就不可能,所以就算是再怎么不甘心,加马也不敢做任何反胡忧的事。而这一次,加马看到了机会,全民都在反胡忧,凭什么要他继续跟在胡忧的屁股后面,做一个摇旗小兵?
胡忧向陈大力打了一个眼色,独自上前几步,平视着加马。胡忧是一个重情之人,就算是明知道加马的目的,这一分钟他也没有恨加马的意思。
人出一出生开始,就一直在争。小时候争争吃,长大了争权争利,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都是大自然的规律。
“加马,你已经决定了吗?”胡忧的语气有些伤感。十几年的老部下,眼前就要成为敌人,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这绝对不是什么开心的事。
加马冷哼道:“胡忧,你别假惺惺了。十几年来,我对你忠心耿耿,可我得到什么,你重用朱大能、重用候三、重用陈大力,可有曾经想过重用我?”
加马的声音很冷,听着却有几分激动。他似乎在坚定自己反胡忧的决定。没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自己却说出一大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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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陈大力一方有二百多士兵,加马那边有一千多人。加马的兵和之前那种临时拼起来的散兵可不一样,十几年来,加马虽然不怎么为人熟知,但是他同样没少打仗,他手下的兵都是百战老兵,在战力上绝对不会差过陈大力的二百多人。
加马絮絮叨叨了挺长时间,胡忧一句话都没有接,任着他说。做为一个跟在胡忧身边十几年的老兄弟,胡忧觉得有必要听听他心里的苦闷。
加马说着说着突然停了下来,眼中露出凶光和杀气,右手紧紧握着刀把,随时都可以投入战斗。
胡忧叹了口气道:“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
加马脸色发青道:“你不用多说,我知道你的嘴皮子了得,我是不会听你说任何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