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一个人,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津津乐道的事,但是在胡忧看来,那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不知道身后的女人用什么样的目光去看他,他也不会去关心这些无谓的事。
就这么静静的走了,如来时一样,没有惊动任何的人,也不有惊动这里任何的物。胡忧这一走,真可以说是走得头也不回。
“奶奶个熊的,似乎有些不对呀。”走出几十里地,胡忧似乎停了下来。这会的他终于还是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是的,确实是有不对的地方。
那个帐篷,胡忧之前搭那个帐篷的时候,是想着自己休息用的,可是现在不但是没有能休息,反而是连帐篷都没了。现在是不要紧,可是以后怎么办?
至少未来的几天,这晚上是不用睡了。
不是不能睡,而是没有地方可以睡,天之角的天气比起早原地区真是要冷很多,有帐篷还好一些,没有帐篷,那真是会冷死人的。
可是已经走了那么远,再回去拿帐篷的可能性也不大了。好在这里离野人谷也不远了,大不了就顶硬呗。
胡忧是一个江湖人,江湖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较想得开。想得开也就是看得开,无论是身外物还是自己本身的事情。过去了也就过了,很少会有后悔的时候。
帐篷已经留给那个女人,胡忧也就没想着再回去拿。之后的几天要怎么样过,那是之后的事,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应该怎么赶路。这一次大象族的事才是重点,一个弄不好,龙族怕才刚刚得到一点点发展的机会,就马上面临一场大战。现在的龙族,真的很不适合打仗呀。
老天这会似乎心情还不错,它把雪给停下了下。融雪虽然比下雪还要更加的冰,但是这多多少少的还是给胡忧带来了一定的方便。至少不需要才走几步就整个人都埋进雪里呀。
整整一天,胡忧都在赶路。用两条脚走路,确实是要比用马儿慢,不过在胡忧全力的赶路之下,就算是慢,也并不会慢上太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这天又黑了下来,不过胡忧并不准备停下来。一来帐篷已经给了人家,就算是停下来,他也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二来每过一天,时间也就更紧一天,他真是不赶再浪费呀。
只不过是简单的停下来喝了点水,吃了些东西,胡忧就又再一次上路。与昨天晚上不同,今晚的月亮还是挺不错的,加上胡忧的眼睛能夜视,赶路完全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白天已经赶了一天的路,晚上再继续赶,真的是很累的。胡忧这会几乎是咬着牙在坚持着。那不然要怎么办呢,停下来没有休息的地方,到有被冻死的可能性。
这一夜,对胡忧来说是人生之中最长的一夜之长。他都不知道自己突然赶了多远的路,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脚已经没有的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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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
再次看到野人谷,胡忧有种想要哭的冲动。
他当然知道哭解决了不任何的问题。但是哭是可以发泄情绪的,那话是怎么说来着,哭哭更健康嘛。
野人谷对胡忧来说,已经是一个很熟悉的地方。前前后后的胡忧已经来过三次了,还不熟悉,那真是不死都没用了。
胡忧来到野人谷,没有干别的事,直接就找到这里的负责人,要求他们以最短的时间撤出野人谷。
野人谷的负责人也姓查,叫查良金,他是查百胜的一个远房亲戚,他能做到这里的负责人,与查百胜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他确实有这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