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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过,转眼开春。朱芳菲的离去并没有给不死鸟军团带来任何的影响,在胡忧的治下,各行各业,尤其是军工业的发展都已经初见规模,如果能一直这么平稳的发展下去,相信再有一年的时间,不死鸟军团就将从量变到质变,真正成为武界第一大势力。
春天的小雨总是淅淅沥沥,滋润着万物生长。华都城外的野草已经有半人多高,外日的战场硝烟被绿色盖去,顽皮的小鸟不时高歌几曲,偶尔还能看到踏春的游人,战争似乎已经远离,大有一去不复返之势。
位于华都城中心的不死鸟军团指挥部一如以往,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蒙蒙细雨打湿了他们的戎装却打湿不了他们的气势。他们都是近卫团的士兵,不死鸟军团最精锐的部队,保护首脑人物的安全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耿学书也是一身的戎装,半年多的学习和生活让他的书卷气更浓,身体也更强壮了。身 为亲卫团的一员,耿学书并不负责安全保护工作,更多时候被胡忧做为一个传令兵或是信使在用。他之所以会呆在这里,是因为指挥部里正在招开例会,会议由胡忧亲自主持,以耿学书现在的身份还没有资格参加会议,不过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成为那会议中的一员。
“耿学书,那边有个事,队长想请你去看看。”一个士兵快步来到耿学书的身边小声道。
“什么事?”耿学书本能的问道。由于耿学书实质的工作是为胡忧传令传信,能直接见到胡忧,所以他在军中虽然没有什么官职,却有一定的地位,下面的人但凡是遇上什么一时无法决定的事,都喜欢问问耿学书,而耿学书也乐意给大家出出主意。
“我也不太清楚,你去了就知道了。”士兵摇摇头,他只是来找耿学书,之前并不在场,对详细的情况并不了解。
耿学书点点头,随士兵而去,很快见到了这区负责的队长,与此同时,耿学书还看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此人衣衫褴褛满是尘土,一身藏不住的疲惫,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赶了很长的路。
“耿老弟,来。”队长向耿学书招招手,耿学书大步过去,此时的他已经意识到今天这事应该与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有关。
“队长,这位是?”
“你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他只说有要事,必须要见少帅才能说,可他一没证件,二没证明,这个事,你帮着看看怎么办吧。”
能当上队长,多少也有些本事。他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确实是身有要事,可是这人什么都提供不了,他又只是一个小小的队长,平时到也能见到胡忧,却是那种远远看上一眼的,还没机会和胡忧说过话呢,在这个事上,他能起到的作用有限,正好耿学书在这,两人平时关系又不错,这才让人把耿学书给找来。
“让我试试看。”耿学书从见到这个年轻人就一直在暗中观察,要说这是个刺客,打死他也不会相信,他也挺好奇这人风尘仆仆的赶着要见胡忧究竟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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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亲卫队长借了间空屋,耿学书把年轻人请了进去,等上茶的下人退去,耿学书这才开口道:“我叫耿学书,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年轻人防备的看了耿学书一眼,道:“你不是胡忧,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
耿学书笑道:“兄台不用这么紧张,你既然指名要见少帅,那就应该对少帅的身份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