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转眼而过。
铁城,遥遥无期。
距离没有改变,路却变远了。
这条路林子卿曾经是走过的,那时候,没这么难走。
现在,几乎是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
“可恶的家伙,可恶!”
林子卿一样极力的保持自己的风度,可是他发现,自己的风度越来越脆弱,他想要骂娘,当着所有部下的人骂。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这么可恶的对手,那简直就是一群混蛋。他们在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下埋放炸弹,拆毁一切能看到的桥梁涵洞,他们甚至拆掉了路牌……
就在十分钟之前,一挺吃错了药的机枪在山坡上向行进的帝国部分疯狂开火,付出极大的牺牲才冲上山坡,发誓要将可恶敌人碎尸万段的士气愤怒的发现,开火的是一只被拴在机枪扳机上的兔子。没等士兵踩死那兔子泄恨,地雷响了,又十几个士兵懵懵懂懂的成了烈士。
这应该算是烈士吧,如果这十几天来倒在行军路上的近五千帝国士兵能算烈士的话。
十天前,林子卿损失士兵的数量是一千,十天后,损失的是五千。敌人的效率在提高,他们在实战中学到更多卑鄙无耻又行之有效的战术。
林子卿绝对不承认那是战术,在文武界千年的战争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战争方式。战争,应该是光明正大的,应该是饱含荣誉的,而不是卑鄙的。
“傻、逼才会那么想。”胡忧嗤之以鼻。
胡忧不是一个职业军人,在二十岁之前,他从未对战争有过任何的准备,是命运把他丢入这个战争的泥潭,让他只能在里边扑腾。
什么光明的,正大的,这在胡忧的眼里一分钱都不值。他只知道兵不厌诈,只知道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才是战争的本质。战争永远都是血腥的,暴力的,从来就没有光明过,又何来什么光明的战法。
“我们距离铁城还有多远?”砸掉手中的茶杯,林子卿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快,暗想着早应该试试的。
林战从目瞪口呆中回过神来,从师十年,他从来没见过林子卿这样。永远讲究风度的他居然用粗话骂了进来报告坏消息的士兵,还砸了最心爱的茶杯。
“还有五百公里。”林战不改再用‘天’来做计量单位,因为他无法确定每天的行军速度。
说起行军,那全是泪呀。百万大军行进本就不易,再遇上那死缠烂打,又撕又咬的可恶家伙,那就更难,就说昨天吧,在不下雨的情况下,全军才行进了五公里,那些可恶的家伙,不但在公路上挖坑埋炸药,居然还拉屎。按这样的速度,五百公里还得走一百天的。
林战敢打赌,他要说还有一百天的路程,林子卿能把那已经砸成碎片的茶杯再捡起来砸到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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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志,不死鸟军团特九团上校团长。碎玻璃计划开始之后,他手里剩下一百人,算得上一块比较大的碎玻璃。
离开铜城总部,黄大志领部队越过铁城,本意也是给林子卿找些麻烦,可他发现自己动作慢了,友军几乎已经包揽了所有能想到的活。
看友军一个个都有不小的战绩,黄大志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手下的士兵更不用说,一个个叫嚣着也去埋地雷、挖路基、拉屎……
黄大志觉得那太没创意,要就不做,要做就做大的。
“什么是大的?”士兵一个个瞪眼看着黄大志。特九团在不死鸟军团中被好事者称为狼崽子,他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