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透亮,一轮红日缓缓爬上天边。
陆续醒来的众人随便吃了点干粮,兴致勃勃坐在门前的石凳上欣赏四周的风光。
天殇也许是因为莫小忆答应带他走的缘故,一改昨夜的哀伤,仿佛孩子般抑制不住脸上的激动。
贝克汉斯走近莫小忆悄悄问道:“你真的要带他走?就不怕别人把他当妖怪看?”
莫小忆深邃的瞳仁闪过一缕复杂的精光,淡淡答道:“我有办法保护他的。”
贝克汉斯“哦”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你的中国功夫很厉害,可以教我吗?以前看电影电视,还以为那些中国功夫都是骗人的,昨夜看你和天殇博斗,才知道真的有这么神奇的武功,我好崇拜!”
莫小忆最怕的就是别人知道他懂武功,更没想过授徒,一脸淡然哂笑:“那哪是什么中国功夫啊,我自幼在深山里长大,有时候跟猎户出去猎补一些野味吃,所以练就了灵活的身手,与武功完全不是一回事!”
贝克汉斯怀疑地紧盯着他的眼睛问:“是这样吗?”
莫小忆肯定地点点头,“当然!”
贝克汉斯失望叹息,怏怏走到汤劲锋那边吃杨梅去了。
莫小忆从旅行包找出一把剃须刀,招手将正与白尘聊得兴奋的天殇叫了过来,用商量的语气问道:“天殇,我得把你脸上和手脚的毛刮掉,你不会有意见吧?我有个朋友医术很高明,到时我会帮你找到脱毛药的,一定将你变异的身体调整过来……”
莫小忆所说的医术高明的朋友指的是“骤风”老三郑魁,出生于医学世家,自幼随父亲与爷爷学习中西医,上博后改为研究生物工程,也算是知名人物。
天殇明白他的意思,乖乖坐到他面前道:“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不想让山下的人把我当成妖怪,剃吧!”
莫小忆笑了,开始帮他剃毛须,“唰唰唰”忙活了几下,一张清秀帅气的脸庞出现在众人面前,最多也就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哪象是一百二十岁的老人?难道是修真的缘故?或者是他师父用邪术抽取他的功力后,反而使他幸运地得到了不老的容颜?
“哇,哇,天殇,想不到你是个大帅哥哟!”贝克汉斯冲到他面前哇哇惊叫。
“帅哥是什么?”天殇茫然问道。
“呃,帅哥就是长的漂亮的男人,不信你自己照照镜子就知道了,是不是很俊气啊?”喜欢随身携带小圆镜的贝克汉斯立刻掏出一面镜子竖到天殇面前。
天殇对着镜子瞅了瞅,惊奇的回眸望着莫小忆问道:“真的是我吗?我有这么年轻吗?”
莫小忆意味深长答道:“当然是你,至于为什么不老,我想大概是你师父造成的,他用在你身上的药物应该可以永保青春。忘了他对你的伤害吧,就当从现在开始重生,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
天殇低眸不语,脸上的神色非常凝重,沉默了好一会终于灿然而笑,认真地冲着他大力点头道:“好,我听你的!”
在场的四人都忍不住会心而笑,为天殇的重生,也为他们又多了一个朋友。
莫小忆接着将天殇手脚处的毛刮干净,然后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嘱他进庙里换上。
待他再次出现,所有人的眼睛都忍不住一亮,穿上衣服的他不仅完全没有了猿人的痕迹,而且英气逼人,身高体健明眸皓齿,可以想象百年前的他是个如何的翩翩少年。
贝克汉斯夸张贼笑:“天殇,你真的好帅噢,啧啧,到了大城市估计会有不少美女追求你的!”
天殇耳根蓦地红了,一脸窘态回道:“别开玩笑了,我只希望能跟着忆安安静静生活,别的不想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