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城。
在震天的兽吼和惨叫声中,满城的火与血光里,被惊醒的李灵犀翻窗而出,满身的尘土混杂着冷汗热汗狼狈极了。这下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有过多的活路,留在房里肯定是个死,出城才有生机,混在人多的地方寻机会出城,或者等妖怪们吃够了就不开杀戒了?
瘦弱的李灵犀混迹在小城逃命最大那拨人群里,一颗心砰砰乱跳,左闪右躲,躲避妖怪们的抓捕。
这群人里有城守府的卫兵,武艺在身的游侠儿,还有几个术法浅薄的仙门弟子,多少还有一点儿抵抗的力量。且战且退,慢慢向城门转移。
但是普通凡人们就没那么容易掌控自己的命运了。以前灵犀翻开史书,觉得朝代更迭,草民这两个字真真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情:就像路边随意被践踏的野草,生死多不由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仍然卑微下贱,看不见向上的希望。
但今夜所见,在其它的世界里,有着远比草民悲哀的境遇,草民好歹也有着民的待遇,如今自己和这些凡人一样,都是人家嘴里的食物,随心所欲张口就吃。
在凡人们惊慌与不断续的惨叫悲鸣声里,一个体型庞大,一张毛脸狰狞无比的熊怪突然扑至灵犀处,抓向旁边那个武功不错灵犀刻意当作助力的壮汉,任凭壮汉拼命躲闪腾挪反击,但绝对的力量悬殊相差太大。没三两个回合,就被熊怪抓在手里,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利齿,只一口就咬去了壮汉大半个头颅。
蒸腾的热血没了去的地方,一下喷洒出来,喷了那熊怪满嘴满脸。
熊怪呵呵憨笑着,满足的自言自语道:“俺就说嘛,精壮的血食才是最有味道的。”
说罢,就这么当着灵犀的面,一口一口,旁若无人吃起那壮汉来。
这时谁要是再呆在这里,谁就是傻子!
撒开双腿,李灵犀拼命的跑了起来,近距离看了那壮汉被吃的场景后,心中完全失去了方寸。什么找高壮的人做掩护,人群密集的地方被捕食的概率小,早丢得一干二净了!去城门!只有出了城才有几分逃命的希望!
忽然感觉身子一轻,灵犀抬头看去,心里大骇,却是被一头红毛虎妖提到了半空,一张血盆大口里露出小刀似的利齿,就向自己凑了过来!
李灵犀急中生智,用出吃奶的力气大喊:“我不是人族!”
只见那血盆大口顿了顿,李灵犀继续喊道:“我乃天外魔头,无意间附身夺舍了这个人族!”
啪!李灵犀落到地面,红毛虎妖恍了恍,变成一个健壮的帅气青年,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道:“哦,很久没有这样的客人了,欢迎来到北俱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