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它们本该有用的一段时间,几百米的飞行时间被压缩,再压缩,大概就在草原雷鹰往前飞行50米左右时,我的第一枚子弹从草原雷鹰灰黑色的水汽中透了过去,然后打中了它的腹部。真不愧是光武!
第二枚子弹打中了雷鹰的脚掌,然后偏出。
草原雷鹰往前走了,所以我的子弹打错了部位。但是,人类在几万年的进化中,早就掌握了一些非常令人感到惊讶的本能,比如提前量的判断。一颗石头从高处落下,我们总能判断出它在什么时候会到达什么位置。
战场之上,经过严格训练的枪手,能够对于无规则高速移动的极小物品做出非常精准的提前量判断,并对其进行致命的打击。
作为一位规规矩矩的文职工作人员,我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在关键的时候,我的脑袋似乎有种前所未有的清澈,这让我对于草原雷鹰的飞行轨迹有了自己的判断。
第三枚子弹,仍旧打中了草原雷鹰的腹部,短短一秒钟,怪鸟注意到了我的存在,然后在空中进行了一个极致的拐弯,向我飞来。
结果这鸟迎面撞上了另外三枚高达1000多摄氏度高速前进的子弹。我的子弹抓住了它!
大力出奇迹,尽管我的枪术很早,但总有命中靶心的时候,终于,一枚子弹击穿了草原雷鹰的脑袋,饶是这家伙贵为3星半怪物,可是在脑袋破损的情况下,依旧活不了。
一声可怕的鸭鸣传遍了整个悬崖顶,几乎同一时间,草原雷鹰的翅膀失去了动力,周身环绕的水雾也急速消散,一时间,雪莉等人的子弹密集打入草原雷鹰体内,几乎一瞬,草原雷鹰脑袋朝下,重重下坠。
胜了!
一瞬间,我能够感到自己浑身被抑制住的冷汗瞬间大量涌出,原本就已经流着许多汗的背心,瞬间被完全浸湿。
同样是开枪,在面对靶位和在面对怪物的时候,感受绝对不一样,空前强大的压力足够摧残每个人的体力和精神,而这也是为什么,狙击手始终被要求要保持优秀的体力以及稳定的心理素质的原因。
所以,我们做到了,对吗。
望着轰然倒地,激起一片灰尘的怪鸟,我仍旧有些恍惚,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做到了这一切。击杀草原雷鹰的过程,前后不过半分钟,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太好了!致远哥哥。”雪莉率先从藏身处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向我奔来,当我刚刚起身的时候,雪莉已经扑倒了我的身上。和我一样,雪莉身上满是汗水,晶莹的汗滴如同水晶一般,流淌在雪莉白皙无暇的脸蛋和脖颈之间。
“做到了,我们做到了,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时刻!”雪莉几乎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作为一名冒险者,雪莉知道,想要击杀一头三星半的怪兽有多难。
成为冒险者这么久,雪莉在这之前,仅仅击杀过一次三星半怪物,那时候他们的团队十人,面对一头2米多高的冰霜巨狼,以强大的火力连续压制三个多小时,才将对方掀翻。比起那一次的战斗,这一回堪称完美!
只要能够破防,能够精准狙击,枪械果然是最有效的武器。
自很久以前,人类行成部落以来,便不断地进行争斗。人类始终在探求着远距离打击的能力。从远古时代抛掷石头,再到部族时期出现了标枪,奴隶时代出现弓箭,工业时代出现枪械,人类始终相信一件事,扩大自己的打击范围,将能够使得自己获得巨大的优势。
“致远哥,你知道吗,你真的完成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雪莉抑制不住赞美之情。
“不,不是我,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件事。”我将从新装好子弹的超级黑鹰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