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天府衙里面,府尹大人一下朝回来,换了衣裳就升堂,周宏守一家人全部到齐,孩子留在家中由下人照看,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带证人。
而原告那边,带来的证人却是乌泱乌泱的,把大门到仪门之间的这段路站成了一堵厚实的人墙,而衙门外的大道也被看热闹的百姓给挤占得变成了羊肠小道,很多衙役站在街上维持秩序。
府尹先核实原被告身份,姓名户籍住址都核查无误,周家人这才知道白蕊早已悄悄迁户,所以告他们买通他人强抢民妇完全在理。
接着师爷站出来将诉状念了一遍,周宏守一家六口中的五个人被诉状内容勾起回忆,每个人的面色各异,但看上去还算镇定,唯有小儿媳七情上脸,情绪变化最大,府尹默默地看在眼里,知道她是突破口。
诉状念完后,周宏守自然喊冤,否认一切指控,并指控白蕊昨晚收买证人的行为。
李伯立刻反驳,声称车马费、伙食费和误工费是请证人上堂作证的必要开销,并不是收买行为,否则证人们凭什么放下一日生计到衙门走一趟。
府尹认可了李伯的说法,驳回了周宏守对原告收买证人的指控,执起惊堂木拍了一下拉回正题,按照顺序,原告先说话。
李伯拱手行礼,代表白蕊开始一件件地呈上周家欺凌妇孺的各项证据。
周家人在家中对白蕊的欺负的确没有证人和证据,但将她母女扫地出门之后,周家附近的街坊邻居们就都是证人了,虽然七嘴八舌地让公堂变成了菜市场,可事实就是事实,周家去世的二儿子才下葬,热孝中的白蕊母女就被赶出了家,身无分文,抱着襁褓中的孩子拍打着紧闭的街门,求公婆开恩留下孩子,只是哭到嗓音沙哑也无济于事。
而市井百姓素来逢高踩低,没人指责周家无情无义,反倒说白蕊活该,投错了胎,娘家出事连累自身,还克死了自己丈夫,直到武侯出面将她带离,半路上碰到亡夫的朋友,因怜悯她母女,于是带她去春和坊的一家客栈做了洗衣妇。
周宏守家附近街坊的证词到此结束,又换上白蕊曾经的客栈老板和债主上堂作证,他们都证明因为虹儿早产,先天不足,生活环境又恶劣,导致后天失调,做洗衣妇收入微薄,只得不停地借债度日,利滚利滚到最后白蕊已经连利息都还不上,幸好这时白蔻名声大噪,白蕊被债主逼得没办法,就把白蔻是她妹妹的事说了出来。
于是债主们去找白蔻讨债时,就被打了一顿又送到了衙门,这事还有官府存档的案卷作为证物,并且白蕊也是因为在女牢里呆了一夜,使得衙门核实了她的身份,证明了她与白蔻的亲属关系,白蕊和女儿才终于摆脱了长达几年的残酷生活。
客栈老板和债主们的作证到此为止,接着天水坊的证人上堂,有松南堂的大夫,有武侯,还有顾昀手下的铺子掌柜,按照时间顺序,从周家人到铺子闹事逼问白蕊下落要她改嫁开始,到他们家人第二次来到天水坊,在街上与白蕊发生争执,当面说瞎话,指责白蕊是不守夫孝的逃家儿媳,在大庭广众之下败坏她的名声,最终被武侯赶出天水坊结束。
作为关键证人的拍花子最后上堂,证明周宏守出了十两银子要他到天水坊把白蕊母女俩拐走,他先拿了三两定金,可才进天水坊就被人发现而拦了下来,任务被迫终止,并转为了原告的证人。
原告的全部的证人走一遍下来,中午都过去了,府尹喊了退堂,给半个时辰各自吃饭休息,等再次升堂就轮到被告方出示人证物证来反驳原告。
即使府尹给了这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周宏守一家六口也商量不出什么对策来,默默吃了饭后,也只是互相叮嘱在堂上不要乱插嘴,周家小儿媳妇精神厌厌地点着头,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