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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火神后裔(1 / 2)

虽然安慕华的行为令陈祎大感意外,但他并没有因此动怒,他相信以安慕华这生意人的聪明,绝不会做出这种当面挑衅自己的蠢事。

果然安慕华还有下文:“陈公子,鄙人尚有一个不情之请。”

陈祎淡然道:“安老爷请讲,小子洗耳恭听。”

安慕华道:“若要将这块玄空青冥金锻造成兵器,非大师级的铁匠不可。如果陈公子没有合适的人选,是否可将其交给小女来锻造?”

陈祎讶然道:“难道令千金竟精通冶炼铸造之技?”

安慕华脸上现出自豪的神色,从袖底取出那柄曾用来削断杜海长刀的犀角匕首,平置于桌上推到陈祎面前:“陈公子不放先品鉴一下这柄匕首如何?”

陈祎拿起匕首,只觉这匕首的份量颇重,显然不是寻常金属所铸。它的首尾长约一尺二寸,刀身形如犀角,弧度充满难以言说的美感和玄妙,虽是漆黑无华,却散溢出丝丝浸入肌骨的寒气。与刀身成反向弯曲的刀柄却当真是犀角所制,表面以阴刻法雕刻了一层火焰纹饰,既美观又可防止手滑。

他举起左手在耳边一拂,拔下了一根头发,手指轻轻一弹,那根头发轻轻飞了起来。右手握着的匕首反转过来,那根头发飘飘摇摇的落下,恰好落在匕首转过来的刃口上,没有半丝滞碍地一分为二落在桌面上。

“好刀!”陈祎脱口喝一声彩,他前世科技发达,又是自幼便与各种以最先进的冶金技术制造的冷兵器为伍,却也从没见过一柄锋刃当真达到传说中吹毛可断程度的神兵利器。

安慕华拿匕首给他看的目的他自然清楚,颇有些爱不释手地将匕首放回桌上,问道:“莫非这匕首便是令爱的杰作?”

“正是,”安慕华回答后又补充道,“而且这只是小女十二岁的作品,如今她却已年满十六岁了。”

陈祎更加惊讶:“恕小子冒昧,这锻造之术甚是耗人心力,有时甚至会有些危险,以安老爷身家,令爱何以会在这上面用功?”

安慕华叹息一声道:“陈公子有所不知,说起来这锻造之术,本就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技艺。关于安某的身世,若在西方,会是一个绝对不能宣之于口的禁忌;如今在中土,却是不妨缅怀一番。

“陈公子或许不信,但安某的家族历史之悠久,甚至可以追溯到西方大陆的上古诸神时代。伟大的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掌管火焰与锻造的赫淮斯托斯,便是安某的先祖。正是因为传承了尊贵的神明血脉,我家族中每隔几代,便会有人觉醒血脉之力,拥有掌控火焰的神力与超绝的锻造天赋。”

“失敬,原来安老爷竟贵为神裔,难怪你能够识别深藏青石之中的玄空青冥金!这么说来爱便贵家族新一代的觉醒了远祖血脉之力的人了?”陈祎倒没有怀疑对方所言的真实性,毕竟这是一个有修行者存在的世界,再多出些神明乃至妖魔鬼怪也不算夸张。

安慕华的脸上却显出萧索凄凉之意,叹道:“说什么神裔,如今安某不过是一条丧家之犬罢了。自从耶和华的信徒入侵西方大陆,我们这些诸神后裔便遭教会以清除异教徒的名义捕杀。无数原本高高在上的贵族被抓紧教廷中臭名昭著的‘异端裁判所’,遭受种种非人酷刑之后凄惨死去。为了求得生存延续血脉,许多家族不得不离开世代居住的故乡而四处流亡。

“安某的家族便是从先祖父那一代迁离故土,辗转流落到西域。到了安某这一代,因为小女安琪儿觉醒了先祖血脉,为了安全起见,安某便决定再次迁移,搬来了教廷势力完全绝迹的中土,甚至给自己了一个中土汉人的名字。

“至于安某请求由小女来为公子锻造兵器,实是因为我那安琪儿的控火之力和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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