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安人对于勇士的待遇都是一样的,不分内外,给予的欢呼,俘虏和雄鹰一样多。
雄鹰看了看俘虏手上的木棍,手指着,说了句话。说些什么没听清楚,被四周的欢呼声所掩盖。
给武器的印第安人,应该是祭祀一类的,转而去拿了二件武器来。一个就是象船桨的木头拍子,另一个是军刀。
相比手中的棍子,当然俘虏扔掉了棍子,拿起了军刀。
雄鹰看了看俘虏,转身大喊一声,将手中的木拍子对着旁边的一根木桩横扫过去。就那么一下,碗口粗的木桩硬是被拍子上的黑色突出给劈断了。
查理在旁边解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器‘马夸威特’,是用黑曜石片镶嵌而成,也可以称为黑曜石砍刀。据说这种武器可以一刀能剁掉马头。大部分是用于把对手拍晕,送去祭台挖心脏。”
斯蒂芬悠悠补充:“挖掉心脏后,剥了皮,胜利的武士直接穿在身上,在全城游行二十天。”
呃,剥了皮,穿在身上,还游行二十天。
阿曼达皱眉:“不可能,二十天,皮就不会发臭,不处理一下吗?”
那么热的天,大太阳底下,肉放个二三小时就会臭,就算放在树荫下,也只是半天的功夫。
看了看斯蒂芬的查理,很确定地回答:“就这样直接穿。”
天啊,这情景简直难以想象,哪怕十天,这画面就已经很“美”了。大太阳底下,而且这里的苍蝇又那么多,一天下来,人皮脱下来赶紧地先洗洗,否则的话一二天后苍蝇卵就要孵化出蛆来了。
比尔差点没吐出来:“那我宁可死,也比穿着人皮游街二十天强。”
阿曼达看了看比尔:“你也只能当游街二十天的那张人皮。”大家笑了。
俘虏一看黑曜石砍刀的力量,放下了军刀,拿起了砍刀。顿时四周更加猛烈地一阵欢呼声。
其实这样很傻,根本就不知道武器使用办法的情况下,应该选用比较熟悉的武器。这砍刀虽然看上去没有同等金属武器重,但实木加石头片,重量应该也不小,需要一定的臂力。这俘虏的身材并不高大,肌肉也不算厚实,还有少许赘肉,显然能力不高。那么应该选轻便的军刀,用盾牌躲避保命,找机会反攻。
双方一手持着盾牌,一手拿着砍刀,站在台上,相互看着转圈圈。
一阵急促的鼓声想起,黑鹰酋长振臂一挥:“开始!”
在响彻云霄的欢呼声中,雄鹰举起砍刀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