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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狗血,套路,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必要的穿越(2 / 3)

血性仍在,希凡现在随时都有可能昏迷过去。在游戏中,玩家只可能被敌人俘虏,不会被杀,但是,被泥巴一样的强盗用石头爆头俘虏,几乎算得上在玩家中流传的最屈辱的失败方式了。虽然基本上每个玩家或多或少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

并不是希凡害怕这几个蛆虫一般的盗贼,关键是那名山贼身下骑着的马匹,如果用游戏中的马匹的来定论的话,那是一匹骏马,虽然在山贼的养护下,那匹马儿丑的有点惨不忍睹。

骑士的战斗力,至少一半来自于坐骑,这句话一点没错。

骏马,作为皮薄,操控低的无甲马匹,与希凡座下的旅行马还有驮马并称为三废马。而作为其特性,在你拥有驮马的时候,你的队伍在大地图上的移动速度会加快;旅行马,这是系统给每位出生自带马匹的玩家设定的初始马,也是一换就拜拜的货;而骏马,那就是快,黑科技一般的快,它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几乎所有的战马,当然,这仅仅是代表它爆发起来的极限速度。

就算是这样,关键是!

他比希凡快!这就比较麻烦了,骑马的敌人一定是要优先解决的,但是如果追不上的话,那么就会非常的恼火,因为希凡可以肯定,在这里,缺乏远程攻击手段的兵种,绝对不会像游戏中一样,傻乎乎的对着你弓弩的指向直线冲锋过来。

“吉姆,那个傻乎乎的小子居然回来了,你去把他杀了!”盗贼中传出声响。

“亚基,你这个该死的寄生虫!我已经杀了一个人!等到我过去把那个小杂种弄死,这次的收获必须分成五份,我要其中的三份!”马蹄声响起,“不对,得分成六份,我的马也得有一份收获!”

“噢,吉姆,你这个贪婪的杂种,你怎么不去死!不过,如果你把那个小子的那匹马交给我的话,我就同意你的分配……”

“放屁!如果老子杀了那个小子,他的马就应该是我的战利品!”

随着粗鲁的叫嚣,那位叫做吉姆的山贼扬着刀出现在希凡的视线中,即使在这阴沉的雨幕中,希凡仍旧看清了他那狰狞的脸庞和那满是缺口的砍刀上边残留的血迹。

暗暗握紧了手中的骑枪,希凡在山贼还没来得及开口之前就大声的怒喝一声,“放马过来吧!你这个狗娘养的杂种!”一副骑士冲锋的架势操纵着马匹朝着吉姆直线的冲了过去。

“我要把你的尸体栓在马后边跑三座山!”山贼被希凡激怒了,之所以是三座而不是五座,六座,十座甚至更多,完全是因为从这里回到到他们的山贼营地,总共就三座山的距离。

来吧,希凡压低了脑袋,不让对面看到他转动的眼珠和得逞的冷笑,只是握紧了手中的枪杆,任由马匹冲锋。

呵,原来竟然也只是一个连骑枪都抬不起来的蠢货,他以为挂在马身上的骑枪还能戳到什么?真不知道他这一身的行头是从哪里混来的,真是个幸运的小子,不过你的好运到头了!看着越来越靠近的希凡,吉姆握刀的手举过头顶开始盘旋加速,也许这样做会让他的手受一些伤,也许也会让他手中的武器变成废品,不过那有什么关系,这个小子可是他打劫多年来从未遇到的肥羊,他要从上倒下的把这个敢于挑衅他的小杂种砍成两断。

不提山贼心中的种种波动,希凡只是把目光牢牢的锁定在了两马急剧缩短的距离之上,眼睛越来越亮!

近了,

更近了,

还差一点,

在两马的鼻尖堪堪到达同一水平线,也是自己堪堪进入对面山贼手中砍刀的笼罩范围的时候,不知何时希凡握枪的右手抓在了缰绳之上,然后向后猛力的一拉!

旅行马的速度骤停,剧烈转变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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