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长的手指已经放在了琴键上。
屋子里顿时变得非常安静,高老师、朱利安、老詹这时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音乐响起。
秦风站在钢琴旁冲敏姐轻轻点了点头,可以开始了!
敏姐会意,纤巧的手指抬起,轻轻地落在了黑白琴键上。
音乐如泉水,行云流水般从她的指间倾泻而下,瞬间布满了整个房间和每个人的耳朵。
“太棒了,不愧是乐器之王,音色无与伦比!“
听到传入耳中的第一个音符,秦风心里就暗赞不已。
紧跟着菲姐的琴声,秦风明亮磁性的歌声也随之而出,将这首经典中的经典以一种新颖的方式展示了出来。
“Hey-Jude,don\'t-make-it-bad”
“嘿!裘德!别沮丧”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找一首哀伤的歌把它唱得更快乐”
……
这首歌高老师和朱利安都已经听过好几遍,尤其敏姐的钢琴伴唱版,这两天更是天天在听,自然不会惊讶。
当然,两人还是觉得秦风唱的更好听一点!
而詹姆斯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眼睛里全是震惊和狂喜的神色。
这首歌太棒了!绝对是一首经典,相比秦风另外两首英文歌一点都不逊色,甚至比那两首更好听。
现场演唱当然比看网络视频的效果好一万倍,所以他才有这样的感觉。
还有就是秦风演唱实力的快速提高,每一个耳朵敏锐的人,都可以听出他的进步,更何况詹姆斯这样的音乐发烧友。
秦风唱的非常投入,这段钢琴伴奏确实比吉他效果更棒,更有味道,当然,也可能是他先入为主的观念。
优美动听的音乐不仅迷住了屋里的人们,小区里遛弯的人们,周围的邻居,都被深深吸引了。
大家一边听,一边小声议论着。
“又是从高教授家传出来的吧!有这邻居真不错,天天有好音乐听”
“这首歌真好听,不愧是音乐学院教授,有品味!“
“怎么是男的?之前唱这首歌的不是女人吗?不过这男的唱的更好听“
“昨天唱歌的是高教授女儿,在音乐学院教钢琴,从英国留学回来的,现在这个应该是秦风,高教授的学生,很火的一个明星,经常来高教授家“
“我知道他,就是春晚说相声笑死人不偿命那小子,没想到他还会唱歌!“
“他不但唱歌,还写诗词、写小说呢!我孙子天天晚上追着看他的小说“
“嚯——!十强全能啊!这也太牛了!“
……
音乐依旧在继续。
第一小段即将结束,秦风的手指轻轻搭上了琴弦。
“Hey-jude……“
歌声再次传出时,秦风的吉他立刻加入了演奏,歌曲层次一下丰富起来,也更加动听、感人了。
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钢琴和吉他合奏,虽然配合上稍有点不默契,但无疑比之前好听了许多。
高老师,敏姐、朱利安,包括詹姆斯,大家的眼睛都大亮起来,接着就迷醉在了动听的音乐里。
虽然听过无数次披头士原版,但当自己开始用吉他和钢琴合奏,秦风还是激动到颤抖了!
再加上鼓,加上贝斯,再来一点摇铃,这首经典就会完整重现!
敏姐的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