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闲人,自己可是养不起啊。
“你们跟着我走,我是愿意的,可是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们,跟着我,就要面临库伯和夏普的追杀,很可能是九死一生,我现在不要求你们马上回答,你们好好想一下,其实我给你们的道路,就是放下手中的武器,我把你们和城里剩余的人编在一起,你们可以冒充难民。”
一个小头目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可是殿下,有人会认出我们。”
“那就都杀掉,把认识你们的人都杀掉,就没有人认识你们了。”
“那殿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了?”另一个头顶有一块胎记的小头领问到。
“要不你们就撤回到莽荒大陆。我和兽人有协议,你们可以以我的名义,占据一部分的土地。就是可惜这两座城里剩下的人不多了,要是还有一些,可以抓走让他们进行耕种。”
“不管你们选择去莽荒大陆,还是选择回到郁金香公国,都到洛叔那里做一个登记,到时候每人再发五个金币作为路费。”
眼看着十一个小头领跟着洛浦退出了营帐,夏可低头看了看一直跪在地上的屠夫,“你怎不去?”
屠夫抬起了头,笑着露出了一口黄牙:“殿下,他们都是傻子。”
夏可的眼角微微一挑,“这句话怎么说?”
“不跟着殿下走,自己走的,都不会有好结果。就算是我的下属要跟着他们走,我也是要追随殿下的。”
“呵呵,有意思的人呢,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殿下,小的是孤儿,自小没有名字,后来长大以后自己取名诺厄”
“你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殿下,咱这里最聪明的人,就是殿下。小的跟着最聪明的人走,肯定错不了。”
跪在眼前这个诺厄,跟忠心无关,只是有着一付好眼光外加一颗野心罢了。这样的人有一个好处,在他还没有获得足够的本钱之前,会是自己手里最锋利的刀子。
“既然你能够看明白,那就跟着我吧。记住,你在我的身边做事,只需要做到一点,不该你问的,不要问。我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明白?”
“明白,明白。殿下,多谢殿下收留。还有几个兄弟,也是跟我一样的想法,希望殿下收留。”
“你们有多少人?”
“有六个,这些人都是属下千挑万选的,能跟着殿下办大事的。”
还有自己的班底吗?夏可瞟了一眼面前这个三十几岁的男子,冷血,有眼光,不要脸皮,还有跟随他的班底。这都是能够成事的潜质。如果自己给他一个平台,未必成不了事。嗯,就是武艺差了些,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的缺点。
唯一的缺点,就是身上的血液太臭了,自从那位神灵赐予了自己永生的力量,夏可就拥有了一项能力,能够觉察对方血液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