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城立冬了。
街上裹着厚厚冬衣的行人神色匆忙,凛冽的寒风摧快行人的脚步。
谁不渴望早点归家,泡上一壶热茶,歪在沙发里,边吹空调边看电视呢?
林秋白也下意识裹紧衣服,一步步朝出租屋走去,大学毕业不久的他,工资才三千四,房租、伙食、水电、日常花费一点点将他的血汗钱蚕食,也让他年轻的眉头多了两抹浅浅的愁意。
“生活不易啊。”
刚下班的林秋白想着这个月的房租还未交,心里结了一层化不开的冰。兜兜转转,从繁华的商业街,转进偏僻的民房住宅,灯红酒绿的繁华大道一下子变成古旧的砖瓦房。这条街儿,与西边的川流不息格格不入。
咕噜咕噜。
“唉,还没吃晚饭……”
林秋白摸摸饿瘪的肚子,一下午忙上忙下,都饿得浑身发凉了。
所幸前面就是一家家常饭馆。
小店,灯光微弱,环境一般,食客稀少,但胜在便宜。每天晚上、早晨,林秋白都会往里面一坐,好好吃上一顿。
饭馆只有一位管事,身兼打杂与掌厨,七十岁高龄了,却是老当益壮。
“周爷,一碗鸭血粉丝汤吧,多点粉丝。”
薪水太低,负担太重,所以一切从省钱的来。
周爷在厨房里应了一声,便听见厨房里传来厨具律动的声音。
很快,周爷便端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
呼!
看到这一碗冒着热腾白气,鲜香扑鼻的鸭血粉丝汤,林秋白忍不住狂吞口水。
晶莹剔透的粉丝,坑坑洼洼却撂人食欲的鸭血,香味馥郁的浓汤,还有若隐若现的蘑菇,组合在一起,便成了令人口齿生津的绝世美味。
“快吃吧,大冬天的,凉了再吃就不舒畅了。”
周爷催促道。
“好。”
林秋白从筷蓝内拿出筷子,挑了挑晶莹的米线,一股浓香深入脾脏,刺激他舌下不断分泌唾液,猛的将口水全吞掉,林秋白埋头大快朵颐,短短几分钟,便将一碗加量版鸭血粉丝汤全部解决。
此刻,他的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水,严冬仿佛已经褪去,胃部暖暖的,酣畅淋漓。
“周爷的手艺真不是盖的,鸭血块里面都是浓浓的汤,咬一口,滋滋流香……”
林秋白将汤喝尽,才意犹未尽的擦干嘴巴,竖起了大拇指。
周爷银发满头,平静的笑着。笑得很贵气,有如德高望重的艺术家。这种老人,越活越让人敬仰。
不过,今天的周爷似乎有点落寞。
他不再健谈了。
以前林秋白来吃鸭血粉丝汤的时候,周爷都会眉飞色舞讲述美食,小到南北方特色小吃,大到八大菜式、满汉全席。听过的名菜他随口就来,没听过的名菜他也能讲出花儿来——从香味,从做法,从味道,立体描绘,讲得眉飞色舞,栩栩如生,仿佛那些菜都在眼前缓缓转动,馋得林秋白每次来吃鸭血粉丝汤,都生出一种他不是在吃鸭血粉丝汤而是在品御膳的错觉。
“周爷,今天怎么了?”
“唉,秋白啊,老家伙我这两年身边没亲人陪伴,只有你每天晚上来吃饭,陪着聊上一会儿……儿孙们看我太孤独冷清,愣是要把我接走。可我放心不下这巴掌小店。”
周爷喟然一叹。
儿孙们做大生意。看不上这小店。几十年经营,眼看就没了传承。
“你如果愿意接手,我就免费把小店送给你吧。不愿意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