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百家香”的腊肉,比如湘省用柏枝熏制的腊肉,据说该夏季蚊蝇不爬,经三伏而不变质,且能长期保持香味,着实是人间珍馐,但再珍馐,恐怕也比不上林帅手里拿着的那块……
不需理由,完全就是处于对林帅无条件的信仰与崇拜。
然而林秋白一脸冷漠的看了苏哲一眼。
“你想多了。”
将腊肉小心翼翼藏进冰柜里,林秋白认真将五块婴儿拳头大小的肉块切成丁。切丁也是讲究艺术的,肉丁必须狭长而薄,而且肉丁要层次分明,上端是一层厚度适当的肥肉和肉皮,下端则是紧致鲜红的精肉。
如是,才能让食客咀嚼的时候兼有两种味觉刺激。肥瘦取半,乃是中庸之道,既能吃到滑软的脂肪与肉皮,也能咀嚼到劲道的细嫩肌肉。
切好腊肉,林秋白将其一一倒入沸水中烫熟。腊肉的色泽朝着令人食指大动的方向飞速变化。片刻时间后,取出的腊肉便成了红黄掺杂的颜色。
“咕噜咕噜”
饶是苏哲吃了两个苹果,还是没忍住。
何况林秋白接下来将美轮美奂的腊肉混合姜末,切碎的青椒,香葱等一起搅拌。小小的锅中,香气翻飞,而锅中的腊肉,在葱花、辣椒、姜末等香料漂浮的猪油内缓缓被加热着,偶尔一片棕红色的肉丁被滋滋冲起。
苏哲一动不动盯着锅内,仿佛香油在煎炸腊肉每一个细胞中,从肉丁的下方进入,滋滋滋闯过整片肉丁,然后从上方冒出,而令人向往的味道便一丝不落的潜伏在肉丁中,等待着食客的咀嚼。
……
“好了,几位的美食,请慢用。”
仿佛等了一个世纪的苏哲连忙将餐盘拉拢到面前。
“谢谢林帅,啊!这六十五块钱真的不亏!”
苏哲一时间不好从何下手,因为实在是太丰盛了!
喷香的白米饭一碗,金色油煎豆腐四小片,腊肉错落在小盘之中,酱姜半碗,甚至还有一盏黄酒,尽管那盏酒小得可怜,可当苏哲轻轻一碰酒盏的时候,随着那昏黄的琼浆荡漾,一股酒香便蔓延了整个小店。诱使所有食客猛得吞咽口水。
“这酒,好醇好香!”
苏哲不禁想起一则典故。据说当年茅台在世博会拿冠军的时候,便是参赛人员故意打碎酒瓶,导致满馆尽是酒香。而林帅这盏酒,敞开在酒盏之中,却丝毫不见酒香逃逸。
这其中的门道,难道会少?
是以苏哲迫不及待端起酒盏,宛如小鸡喝水般抿了一小口。瞬间,他只感觉一团包裹着醇香与热辣温度的液体穿喉而下,然后,便是脑海中一片空白,但莫名的幸福感在胸腔内横冲直撞,让他情不自禁浮现笑容。
“目测这酒着实很好喝。”
“看苏哲的表情我就想喝上一口了。”
“必须尝尝!”
周围食客嘈嘈切切讨论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