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于事了,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挽回点点的生命了!
几个小时之后,点点彻底没气了,它死了,死于白色的尾巴尖,不如说是死于人类偏见与愚昧!
我伤心的哭了,很伤心,很伤心,在它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只不过,我还活着,苟延残喘着罢了!
人,尚且躲不掉人类的偏见之害,更何况一条狗了!
又有多少人死于人类的偏见?更何况一条狗了!
比如妈妈对我的偏见在于她一直认为是我的出生拖累了她,让她无法从不幸福的婚姻中解脱!
还比如妈妈对我的偏见还在于她一直认为是我托生之错,错为女儿身,而不是男儿身,害得她劳作受累,不能分担她太多的体力活,而且害得她为生儿子不停的流产和引产,总之她认为全是我没长鸡鸡给害的!
偏见啊偏见,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原本也没理由,就是个人的想当然!而这个人又是自己的权威,自己抵抗不得,呐喊不得,逃脱不得,便只有受其害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与死去的点点产生了共鸣!
我把点点装在了一个盒子里,我想把它下葬了!这让我想起,更小的时候,曾经有一只麻雀死了,我也是把它装在一个小盒子里,然后埋在了桃树下。不过,之后,再有麻雀入室被抓,就直接让妈妈给烧吃了,当然每一次,我都分到了鸟肉。
“你干什么呢?把那条死狗放一边,我要给它剥皮吃肉!”爸爸呵斥我要埋了它,
“它太小了,有什么肉啊?”说完,我就局促起来,因为我害怕爸爸打我!更因为我想到了以前家里的母猪下的猪崽,被压死了,爸爸都没有放过,依然剃了毛,给吃了,并声称乳猪的皮和肉果然鲜嫩!
“你懂得什么?小B崽子!”爸爸骂咧咧的。
我赶紧把点点从纸盒里倒出来,然后跑开了。
有时候,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才是最完美的计策,这个世界上对于讨厌的人、畏惧的人、惹不起的人,唯有敬而远之,才不能惹祸上身,至少耳根清静,且眼不见心不烦!
等我再回家的时候,满屋子飘的都是狗肉的香气,可是我竟然没有一点胃口,甚至想吐!可能因为我对点点有感情吧,有了感情,就可以超越了欲望的主宰!
“来,吃点!”爸爸居然给我夹了一大块狗肉,他向来这样,完全不懂看别人的情绪或脸色,只管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比如他刚刚打了你一个耳光,竟然能马上笑呵呵的与你说话,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被深恨着……
这样的人,活着其实是一种可悲,完全没有自知之明,还自我标榜性子直、没有坏心眼,难道只有杀死了人,才叫有坏心眼吗?难道只有害惨了人,才叫有坏心眼吗?从来没替别人着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难道算是一个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