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家里的,喝家里的,我要是哪一天死了,你要怎么活下去?”丁二?21??娘刚刚从田里回来,身上的粗布衣渗着黏腻腻的汗,滴在地上留下浅浅的痕。
丁二没有回答母亲的话,脸无愧色,轻轻笑了一声,日光打在他脸上,透着暖融融的光亮,顶着一头苍苍白发的老母亲擦了擦汗,摇摇头走开了。
“我会是一个大人物!”
平淡简单的日子就在这白亮的希望里悄然流过,不知不觉,丁二四十岁了,四十岁,他还是没做过一件家事。
这一天,他和往日一样,慢悠悠走在村子里唯一一条村道上,黑黑的皮肤发着亮,连日光都透不进去,走着走着,迎着丁二的面走来了几个村人,他们毫不吝啬自己的轻蔑和嘲讽,笑着说:“哟,大人物,今天又来巡村啦?”
丁二不愿搭理他们,冷冷哼了一声就继续往前走。
“嘿,大人物不搭理人。”那几个村人在丁二背后说着:“那可是大人物,怎么会搭理我们这些小村民,可希望村才多大,他这大人物留在这里,再大也大不到哪去呀。”
几个村人笑着闹着走了,丁二的身子却定在了白白亮亮的日光里,他怔着愣着,身前的影子黑沉沉地随着日光摇晃。
对呀,希望村才多大,我是个大人物,怎么能留在这里?
这一天吃完夜饭,丁二把碗筷往桌子上一搁,发出砰一声响:“娘,哥,我要走了。”
“去哪?”
“希望村太小,容不下我,我要去大县城。”
“你疯了,你忘了村子的诅咒了?再说了,你这样的浪荡子什么都不会,去到城里没有你哥没有我不得饿死?”
“看相的人说了,我准会是一个大人物。”
丁二是大人物,所以他离开了村子,去了大县城。
这事在小小的希望村里掀起了大浪,诅咒的传说像风样再次卷过这片土地,村人们谈着议论着,嘴上还都挂着幸灾乐祸的笑,都想看看丁二会遭到天神什么样的惩罚。
离了村子的丁二自然听不到这些议论,他到D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夜晚五彩的灯散着闪闪亮亮的光,在告诉他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县城大大小小的街巷横七竖八,分不清东南西北,丁二很高兴,觉着只有这样的大地方,才能容得下自己这样的大人物。
他提着一个破旧的行李包晃荡在街巷里,到了大半夜才住进一间脏乱的小旅店,发现从家里偷出来的钱只够他在这里住上五天。
第二天,丁二把行李放在旅店,一个人在县城里晃荡,从村子里带出来的面饼已经吃完,他就在街边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面,热腾腾的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肉块,一口下去香得渗出了油,他觉着自己吃上了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真不愧是大县城,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容得下我这样的大人物。”
在县城里住了两天,丁二带在身上的钱花光了,除了一个脏兮兮的行李包,他什么都没有了,这座大大的城市似乎已经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地。
走呀走呀,他来到了一座住宅区面前,楼房比村子里的土坡高多了,像座山样,丁二真不明白屋子为什么能修得那么高,而且还不会塌下来。
“滴滴。”
丁二被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一跳,一辆小汽车在他身旁开过,白色的车身在阳光下散着闪亮亮的光,有些晃眼。
小汽车开进了住宅区里,丁二这才看见住宅区门口有个保安亭,旁边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招保安’三个字,发着红,那是希望的颜色。
丁二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