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文翘脚,一直盯着钟剑的眼睛,突然又问道:“今天凌晨两点到四点你在哪里?”
钟剑回答:“警官,我刚才回答过了。”
“我要你再重复一遍。”
因为钟剑是最后一个跟死者有过接触的人,所以调查询问显得格外的严格。
王炳文对各个问题又进行了反复询问,细节处也不放过,比如查他身份巡警的警号是多少,隔壁吵架的内容,路上遇到过什么人,有什么特征,钟剑头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等等。
钟剑耐着性子陪他熬,表现的很冷静,神情中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和抗拒,心中却有一股风暴在酝酿着,自己一定要找到凶手,为细仔报仇!
但是自己手头上的线索实在太少了,能够动用的资源也少,只能从警方的提问中,希望能够找到些蛛丝马迹。
一直到下午三点,调查才算暂时结束,因为钟剑表现的很配合,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王炳文并没有太为难他,只是告知这段时间钟剑不能离开香港。
出了警局没多久,钟剑进了一家杂货铺,分别拨打了两个电话,只淡淡说了句:“我是大钟,现在在警局门口的小卖部,现在过来找我,带你去见大飞。”然后挂断了电话。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两个混混屁颠屁颠跑来,在小卖部门口四处张望,没有认出店内抽烟的钟剑。
钟剑很少抽烟,主要怕花钱,他赚的每一分钱都斤斤计较着,常被人说成是抠门,他赚的钱都交给了母亲,减轻家中的负担。
他没有立刻将门口的两个家伙叫住,而是默默的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从他们的交谈中得知,那个长得高瘦的绰号鬣狗,他出门明显整理过一番,衣服干净得体,一双鲜艳的明黄色的跑鞋,手脚细长,手指关节粗壮,皮肤黝黑,看样子平时他可能兼职搬运工一类的体力活,他眼睛一直局促不安的看向警局大门,想走又不敢走的样子。
另一个叫阿鬼,邋遢许多,眼角带着眼屎,一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上身是黑色紧身背心,下身一条花色大裤衩,脚下穿人字拖,身材粗壮,肌肉却很松弛,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朗朗着要走人,被同伴劝住,精神萎靡的打着哈欠,抠鼻挖耳,挤眉弄眼,色迷迷的盯着路边走过的美女,大流口水。
又等了几分钟,阿鬼终于耐不住起身准备走人,鬣狗在一旁劝不住,也有些心烦意乱,钟剑掐掉手里的烟,将烟头扔到一旁的垃圾桶里,走了出去,将他们喊住。
鬣狗和阿鬼见到钟剑明显愣了一下,昨天他们还是第一次见钟剑,那时候的钟剑极其狼狈,一身是血,具体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了,今天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阿鬼连忙露出一脸笑脸,讨好道:“大钟哥好靓,把那些大明星都比下去了。”
鬣狗却抱怨道:“大钟哥一直在店里啊?刚才没认出来,让我们等了这么久。”
钟剑沉默的点了点头,没有应他们的话,朝他们一人扔了一包没有开过封的香烟,一包烟三十块,不算贵,但对他们这些低层的古惑仔来说已经算是极好的烟了,他们慌忙不迭的接住,一脸惊喜,还没做事,先赚一包烟,这次没有白来。
鬣狗脸色好看许多,凑到钟剑跟前,问道:“大钟哥,这次就找我们两个?”
钟剑意味不明的看了他一眼,道:“嗯,我觉得你们两个是人才,第一次见大飞哥,人多了不好,这次就带你们两个。”
事实上,那张纸条上他们两个留的电话号码好记而已。
阿鬼笑得越发灿烂,道:“大钟哥有眼光,我和鬣狗敢打敢拼,最是忠心不二了。”
钟剑笑了笑,问道:“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