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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人的战斗第三更盟主3/11(1 / 2)

这声嚎叫,似狼嚎似狮吼,仿佛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咆哮。

不是渴望复仇的棕熊猎杀者,是原始人。

原始人不停捶着胸膛示威,面目狰狞,爆发力极强的拳头砸向胸口,带着撕裂般的震颤,看得众人心惊肉跳,而他自己却毫不在乎。

这就是可怕的,俄罗斯突厥人。

俄罗斯被全世界称为战斗民族,出了名的猛,既猛又狠又......二。

有个俄罗斯小孩,三岁,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里全身衣服都湿透了,他爸就把他挂在家门口的树上,吹着刀子一样的寒风,直到晾干。

而战斗民族的祖先,并且是最勇猛的祖先,俄罗斯突厥人,骨子里流淌着狂战士的血液。

无论是圣地亚哥热.那亚的勇猛血统,还是阿瑞斯的骑士之魂,到了他面前,通通都是垃圾。

更何况,他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季,在冰面上跋涉了两天两夜,半口水都没喝,独自穿越了白令海峡。

他还用手指和石片,在北美洲的冻土层里刨出了整具猛犸象的尸体。

他用石头敲死过几十只美洲豹。

他曾独自直面狼群,成功逃生但伤痕累累。

他还被卷起大型部落冲突,身中毒箭却挺了过来。

他,一个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

他的生存能力不亚于贝尔?格里尔斯,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而他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未知。

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中,他走到了队伍最前列,招招手,让士兵把武器给他。

见状,郑飞拦住士兵,把永恒之刀递了上去。

他从来没见过刀,幸好没傻到用手去碰刀刃,而是从地上捡起块石头往上一敲,碎了。

“呼呼!”他撅起嘴,发出蠢蠢的笑声。

士兵们都在想:我说老兄,大敌当前你能不能严肃点?你到底要干什么?

想法刚萌生在脑子里,只见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展开双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怪物似的咆哮一声,接着提刀直指族长。

雨点,扑打在他的脸、眉梢上,却没能使他眼睛眨一下,他似乎并不在意这场战斗,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而已。

他,享受战斗的过程。

很多人有烟瘾酒瘾,他有斗瘾,来到美洲大陆之前,他每年冬天都会去找北极熊打架玩。

北极熊,白白的软软的,憨态可掬,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陆地食肉动物,体型巨大凶猛异常。

至于胜负如何......他们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极熊皮做的。

此时,他安静地提着刀,向敌人投去挑衅的目光,指了指族长,又指指自己。

敢接受我的挑战吗?他仿佛在对族长说。

族长的选择是,沉默。

他不知道永恒之刀是什么武器,但刚刚见识到它的锋利,连石头都能轻而易举地劈碎,估计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会断。

他不傻,但是,他无法拒绝。

按部落的规矩,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拿到族长的权杖,每年的部落挑战赛中,赢到最后的人就能当族长,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原始人不是部落成员,但身为族长,如果连外界挑战都不敢接受的话,他会被部落贬为可耻的懦夫,被称为“孬种”。

到时候,不但族长的位置不保,他还会被驱逐出部落,永远不能回来。

在他犹豫的时间,族人们已经开始了哄闹,甚至有些胆大的还在讽刺他,让他早点滚蛋。

他捏紧拳头,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怒喝了一声,然后盯着原始人手中的刀,再看看自己的长矛。

倏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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