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们重新归位,庞大的船队在茫茫大海上,向着东北方,渐行渐远。
两天后。
这是个安逸的早晨,穿过一道狭长的海峡,船队来到了一片陌生的海域,它叫马尔马拉海,比湖大不了多少,顺利的话黄昏前就能抵达伊斯坦布尔了。
郑飞躺在甲板的长椅上,戴着那粗制滥造的墨镜,边晒太阳边喝鲜榨果汁,味道很不错。
圣地亚哥也跟他学,把某知识分子的眼镜抢来涂上墨水,戴着它躺下,黑漆漆的墨水顺着脸颊流进脖子,他丝毫没察觉,把它当成是溢出嘴角的果汁,用手指蘸蘸舔了一口,然后苦着脸呸。
这家伙是故意耍宝装傻求关注的吗?郑飞哈哈一笑,悠哉地伸了个懒腰,便起身拿望远镜看风景去了。
海风怡人,吸一口,仿佛闻得见春天的味道。
冬天就要过去了,而在春天,伴随着万物复苏而来的,还有滋生蔓延的细菌,在伊斯坦布尔靠港后一定要补充些药物水果,用以防范。
托着望远镜,调转镜头,郑飞的视野从白色的海鸟,移到了另一片白色的物体上,那是船帆。
离得远看不清,直到半小时后,那些巨大的白帆才清晰地展现在郑飞和水手们面前。
宏伟的场景,使得他们喉间,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赞叹。
“好可怕......”水手们挤在船舷边,喃喃。
白帆,属于奥斯曼帝国海军舰队。
数百盏大帆宛如大幕高高悬起,上百艘军舰劈波斩浪,像是无数头海中巨兽,奔腾驰骋在马尔马拉海。
他们是从南方过来的,目的地是,伊斯坦布尔。
这支舰队刚从埃及被征召回来,他们是奥斯曼帝国海军的精锐,在那边攻下了一系列港口,为奥斯曼军队登陆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大举进攻开罗做准备。
结束作战任务后,奥斯曼王室命令这支战无不胜的舰队,火速赶回伊斯坦布尔,按照计划,一个月后他们将要进入黑海,强袭罗马尼亚的康斯坦察港,陆军攻打罗马尼亚遭到了顽强抵抗,使得领导者不得不动用海军力量。
十分钟后,郑飞的船队和这支舰队汇合了,出于职业习惯,舰队采用U型口袋阵逼停了他们。
职业习惯,是什么意思呢?
搜查盘问过往商队,那是杂牌巡逻队的工作,像他们这样的精英舰队,不屑于也没有时间浪费在这上面的。
所谓的职业习惯,只是乐于向商人们炫耀强大武力,仅此而已。
“喂,是去伊斯坦布尔的么?”
舰队长官甚至懒得离开自己的甲板,隔得远远的喊话,脚踩在舰载火炮上,嘴角挂着一丝讽意。
这个动荡纷乱的时代,商人和军官互相看不起,原因当然是嫉妒。
在军官的感觉里:你很有钱是么?只要我一声令下,就能让你的财产全部化为灰烬。
而在商人的观念中:你武力强大是么?但你过得都是什么苦日子?我能花天酒地左拥右抱出席各种高档场所,你行么?
然而,这两者非常热衷于做同一件事,那就是让自己变得财力武力兼备。
商人买船买炮招募护卫队,军官则是想尽办法换钱。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初布拉德才能用十万枚银币的高价,从意大利海军那里搞来了那艘巨型战舰,可怜的是,被郑飞不花一分钱收入囊中。
“是的,伊斯坦布尔,你们的首都。”
郑飞应着,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四周。
这支舰队以中型突击舰居多,护卫舰巡航舰一应俱全,还拥有包括旗舰在内的几艘巨型战舰,完全不比意大利战舰逊色。
更慑人的是,每艘战舰侧舷都依次安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