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一个遗迹里挖出来的巨龙的肋骨,落到一个制弓大师手里花了十余年才制作而成,视若珍宝一直收藏在身边。后来机缘巧合被乌马多男爵得到,送给乔斯克作为他和男爵女儿的订婚礼物。
“闭嘴,乔,我一定会让人制出比你这绿贝尼更好的弓,你信不信。”洛里斯特很不爽的说。
“对了,不是说肯麦斯子爵也在招流浪骑士组织一个什么骑士团吗,他招了多少个?”洛里斯特想起这件事。
“大人,有八十几个流浪骑士投靠过去,加入了肯麦斯家族组建的骑士团。”瑟得坎普脸色很严峻的说:“除了肯麦斯家族,还有飞马家族,就是那个菲利姆家族的菲利姆.查尔沃德男爵,他也招揽了近五十来个流浪骑士。别的还有七八位领主招揽了一两位流浪骑士,剩下的都没有兴趣招揽人手。”
“那这次来了多少骑士来参加大会啊?”洛里斯特看着空地上摆放着的几十排长长的原木长桌,桌边人头济济,不下于千八百来人。
“大人,这次我们和肯麦斯家族联合举办的骑士比武大会总共举办了二十七天,声势很大,有三十七位领地贵族幕名赶来。据说还有两位领主正在打仗,打了一半听到这消息就决定先握手言和带着家族骑士一起赶了过来。闻风而来的流浪骑士和自由骑士估计有五六百人,加上那些领主带的家族骑士应该接近七八百人左右。”
恩,三十七位领主,加上原先的在的差不多达到北地一半的领地贵族数量了,这声势的确弄的很大。只是让洛里斯特想不到的是在北地竟然有那么多的流浪骑士和自由骑士,五六百人也太多了点。
很快举办领主宴会的大帐到了,肯麦斯家族不愧是前帝国最大的建筑商会,弄出的这个大帐是洛里斯特目前见过最大的,足以容纳几百人在里面举办舞会了。
报名后洛里斯特带着乔斯克和瑟得坎普走了进去,雷迪则在营帐外头拿着怒熊旗帜照管马匹。
瑟得坎普提醒道:“大人,迎着我们过来的那位就是肯麦斯子爵……”
这是洛里斯特第一次见到肯麦斯子爵,他的个子比自己稍微矮一点,金色的卷发披散在肩上,长得也很英俊,胡须刮得很干净,露出一个铁青色的下巴。脸上带着雍容大度的笑容,风度翩翩,举止潇洒,还真是一个美男子。
洛里斯特回头看了看乔斯克,心说就这家伙跟肯麦斯子爵有的一比。
乔斯克很纳闷,看了看自己身上问:“我怎么拉?”
洛里斯特没理他。
肯麦斯子爵身上同样穿着贵族礼服,只是他的胸挂是深蓝色的,边沿绣的是银色的三色草,中间是代表伊比利亚王室的玫瑰花和肯麦斯家族的三连金环徽章。
肯麦斯子爵哈哈大笑的迎了上来,张开双手表示欢迎:“总算见到男爵大人了,久闻大名,这回算是见到真人了,实在是不胜荣幸。”
洛里斯特倒是很明锐的觉察到肯麦斯子爵眼中掠过的愤恨和被压制的怒火。笑了,心说这家伙还惦记着那十万金福德的私房钱。他同样张开双臂和子爵大人热情拥抱:“哈哈,本人也同样期待着和子爵大人的会面,只是事务繁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啊。不过今日倒是一偿宿愿了。”
两人是好一阵虚情假意的寒暄,接着就是肯麦斯子爵带着洛里斯特介绍各位前来参加宴会的领地贵族以及三四十位来凑热闹的贵妇小姐,让洛里斯特佩服的是,这么多的来宾身边这个家伙竟然能如数家珍般的把他们的名头来历和家世介绍的清清楚楚,甚至连这些人的祖上有什么光荣和英勇的事迹都能说个一二,怪不得这个家伙能在这样的场合如鱼得水,周旋自若,并受到那些贵妇小姐们的热烈欢迎和喜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