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的性格,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辈子,从来都不是激进的。
前世,家境不好,在别人面前一般都是忍让为先。
这一世,家人和睦。再说了,重生以来,他都想尽办法让赵家快速发展,也没那么多时间去勾心斗角。
陈群这个人,他熟悉历史,不管是三国演义还是三国志,都翻看了好多遍。
其实,在内心里,他对这小子的观感并不好,是一个唯出身论者,九品中正制的提出人。
在书院的日子里,两人相处得还是比较融洽,要不然也不会到自己的宿舍来听琴,更不会聚餐的时候拉着他。
但今天的形式很明显,他一直在不停作梗。
赵云不惹事儿,然而并不意味着怕事儿。再说了,从小他就有文抄公的觉悟,脑袋里面那么多前人的作品,怕得谁来?
也不是妄自菲薄,相比于那些千古流传的诗词,拿来肯定比自己做出来更方便、更出众。
当下,刘禹锡的《陋室铭》浮现在脑海。
“世伯,先生,两位兄长、世妹,云献丑了!”赵云豪气顿生,长身而起。
对于陈群,他压根儿都不想提起。既然已经逼迫自己都这个份儿上,还可能对他好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师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颍川慈明庐,西蜀子柔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语音铿锵,最后一句舌绽春雷,冲陈群扑面而去。
寂静,满屋子的寂静。
这个年代,曹植的七步诗还没出来。
题刚出来,在脑袋里稍作酝酿,欠身站起来,脱口而出。
一首普通诗词也就罢了,这可是传世之作啊!
相传赵家麒麟儿每有诗作出现,都是当世之选,这一首也不例外。
荀焘还是板着脸,眯着眼睛,手抚胡须在那里低声吟哦,摇头晃脑地回味。
荀氏八龙之一,欣赏水平肯定很高。
荀爽此前还以为传出来的那些诗作,都是别人捉刀,不过是赵家人为了宣传自己家的孩子而已。
毕竟到颍川书院三年来,赵云不显山不露水,学习刻苦点罢了。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就是自己的学生,连荀家儿郎都被比了下去。
更重要的是,颍川慈明庐,西蜀子柔亭,把自己与他的伯父都写了进去。好孩子,知恩图报啊。
千古流芳,就凭这首诗词,后人也能记起自己。
荀王氏家世渊源,本身鉴赏水平不低,看到周围人的表现,知道准女婿肯定是惊世之作。
荀彧荀谌,争先恐后传看着仆人誊写的诗作,沉浸在其中。
荀妮看着父母为自己找的姑爷,越看越喜欢,竟然情不自禁垂下头去。
至于始作俑者陈群,已经目瞪口呆。
什么是天才?这就是天才,才思如泉涌,甚至连天才都不能形容。
原来并不是赵家人的宣传,他确实厉害,不,比传说中还要妖孽!
天啊,自己究竟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平日里,他和赵云交往,本着赵家也是传世大族,大家都世家子弟,说不定今后还能相互帮衬的目的。
不就是个女人吗?荀家嫡女求不来,什么张家王家李家,不一样能娶到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