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咱们考察一番,如果他值得信任,也别做什么护院了,就跟着我罢,还能读些书识识字,将来也能找一房好媳妇。”
马上就要隆兴北伐了,建康作为北伐前线重镇,兵慌马乱中谁知道会发生什么,自己好歹也是个富二代,得有备无患,身边确实需要一个高手保护,宗平那家伙又不太靠谱。
李伯大喜,只差没有老泪纵横了,“谢谢小官人,待这小子来了,我一定好好教导他安分守己,好生保护小官人。”
回到西院,李凤梧找着在自己书房里看书的朱唤儿,哭笑不得的问她:“你怎么不生暖炉?”
朱唤儿低着头,还以为李凤梧是怪自己动了他的书,怯声怯气的道:“奴奴只是个丫鬟,不敢逾规使用小官人的物事。”
李凤梧盯了一眼朱唤儿手头那本自己从李老三书房里顺过来的《新五代史》,上前将那双彤红小手捂在手心呵了口热气,“冻成这样可不美好了。”
想一下,洞房花烛夜时,本该是晶莹无暇的小手变成了满是冻疮的小手在安慰着小凤梧那烧火棍,多煞风景啊,这丫头有时候还真和自己见外。
双手被纨绔捂在手心,这暧昧的举动让朱唤儿芳心大乱,浑身都紧绷起来,肌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感受到朱唤儿的紧张,李凤梧松开手,“我要去见宗平,想不想出去走走?”
朱唤儿仰首,眸子里精彩生辉,喜不可抑:“真的”
李凤梧顿时受到一万点精神攻击伤害,黑着脸没好气的道:“假的,爱去不去!”
朱唤儿抿嘴直笑,这样的纨绔真的让人挺暖心,黑着脸也让人觉得很亲切,小媳妇一般跟在李凤梧身后亦步亦趋,深恐他转身将把自己甩开了。
李凤梧原本是去收买人心的,毕竟宗平功不可没,给一两根金条没准他就对自己死心塌地了呢?
事实却证明了小说里那些一根金条就能让人死心塌地纵至肝脑涂地也无悔的故事都是编的,既然是人,都会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谁注定成为万众的主角,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哪怕只是最卑微的一个人,也是他自己人生的主角。
宗平拒不收金条。
设身处地,换谁也会这样,设想一下,寒冬腊月的天气,你的富二代情敌带着你最心仪的女神,穿着光鲜亮丽还赏了你两根金条,你心里会怎么想?
不过看到朱唤儿精神气色极好,还穿着极为名贵的狐毛大氅,宗平对李凤梧的态度柔和了许多,不过大事已了,此时和李凤梧是相看两厌。
情敌见面,气氛能好到哪里去。
这让夹在当中的朱唤儿愁苦万分,当然,事后心里难免会有点小得意,红颜么……谁不希望做那褒姒,谁不希望被人追捧。
最终宗平还在朱唤儿劝说下收下了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