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料缺乏光泽,在阳光下,会给人以苍白的感觉。”
“衣服过于呆板,不仅掩盖面料了的特点,还将穿着的人的档次拉下了不少,世界上最蹩脚的设计师恐怕也无法容忍这种搭配。”
“少女的灵动都没有了,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失去青春的老妇人。”
“缺乏动感……”
“粉红色!”
……
王学谦厌恶的挑眉,就像是看一场蹩脚的闹剧一般不屑,带着鄙视的目光看向店主,似乎在说,我是那么庸俗的人吗?
黑头发,鹰钩鼻,拥有纯正血统的犹太人?
王学谦心中冷笑,前世从事艺术行业,虽然没什么成就,但他的眼光足以挑剔到让这个时代的设计师都汗颜的地步。与这种挑剔想对应的是那个叫霍夫曼的犹太人店主,黑色的头发,略微带卷,混合着汗水没精打采的粘在额头之上,势力的眼神也失去了神采,被打回了原形。
刚进店门的时候,王学谦还愣了一下,四五个花枝招展,妖娆迷人的女孩围了上来,要是对上那种脸皮薄的,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早就语无伦次,思维呆滞,落入店主的陷阱了。
可王学谦却在短暂的狐疑之后,恢复了神态,得体却不失优雅的微笑,让围着他的几个女孩大为惊讶。
尤其是一对深邃,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双眸,让人吃不消。
店主霍夫曼也颇为吃惊,心中暗忖:“这小子不会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吧,周围可都是从百老汇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伴舞演员,个顶个的漂亮,难道就一点没有动心。”不久之后,霍夫曼才明白,不是他的女店员不够漂亮,无法吸引王学谦的目光,而是衣服穿得太多……
在舞台上,镁光灯下,主演往往都不如背后的伴舞演员漂亮,这已经不是个例了。
在百老汇,众多的剧院中,数以千计的伴舞演员,不少只能充当道具的悲惨角色,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就像是在后世的好莱坞,美女已经不再是稀缺资源,而是洪水般的泛滥一样普遍。
王学谦在调侃店主的眼光,店内服装缺乏新意的同时,还不是打量周围的几个美女。
而他正惬意的坐在单人沙发,尽量让身体更舒服的同时,摆出一副慵懒却玩世不恭的样子,面前的茶几上,还有一杯很甜的冰咖啡。
……
也不知道阿罗伊斯换了多少套衣服,反正他没有数,不过看到小丫头脸上兴奋,渐入佳境的配合,他也开始不断挖苦霍夫曼的眼光和水平。“色彩,材料,样式,没有一套衣服能够将这几种元素有效的结合起来,我真的很失望,看来我是来错了地方。”
店主霍夫曼闻听,脸一下子涨的通红,是羞愧?还是愤怒?王学谦不得而知,可他能肯定的是,这是一个脱身的好办法。
如果说在店外,他还有一点信心凭借兜里的一百多美元,买下店里的一套不算太寒酸的女装。当王学谦走进店里,看到五六个人围着他们两人转的时候,就知道他的想法太幼稚了。
这是一家黑店。
哦,可能是一家顶级奢侈品商店。
总之,王学谦清醒的认识到,在店里,没有一件商品是便宜的。
挑剔。
更挑剔。
甚至刻薄。
要是王学谦自己是店主,早就会因为客人的难伺候,甩手让人滚蛋了。可霍夫曼没有,他还在坚持的推销他认为的最精致的商品,就像是存心找虐一样,让人无语。
王学谦很想大声的对霍夫曼大吼一句:“哥们配合一点,我们其实一点诚意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