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长安街,跑到中轴线,然后一溜的往前到前门。
如果腿脚好的话,这段路不用半个小时就能抵达南城警察局。说起来,不到五公里的距离,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也不算太长。
可对于教授这种动物,就难说了。
胡适才从南河沿跑到长安街上,就呼哧带喘的像个被锥子戳破了的皮球,从南河沿同学会会所出门的那股子豪放劲头,却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扶着靠近长安街的牌楼石基,连喘、带嚎的挥动手臂:“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多少年没练过了……”
“你啥时候练过?”
张彭春也好不了多少,眼睛都睁不开了,一脑门的虚汗。湿湿嗒嗒的黏糊在额头,黏着几绺头发,狼狈不堪的反驳胡适这不靠谱的说法。
“要是老马在,他一准能黏上子高的汽车。他压根就不像个教授,而是混在教授队伍里的镖师!”
“这功夫,你还有心情埋汰老马?”
“我不是埋汰他,而是埋怨子高刚才为什么不带我上汽车。”
胡适委屈的说道,从长安街到前门,这段路,他坐着黄包车不知道来回了多少次。八大胡同就在门前附近呢!
原本以为,就两步路的时间。没想到,回头一看,连南沿河的地界都没有跑出去,就已经累的趴在街角,真要是一口气跑到南城警察局,胡适不知道王学谦的如夫人会怎么样?
但他肯定得玩完!
“你以为子高带上你,就有用啊!京城的警察局里头,还能买你胡适之的脸面不成?”
张彭春对于胡适总想着出一把大力气,最后只能拖后腿的想法很无语。他也知道,他们这群教授就是冲到南城警察局,也多半起不了半点作用。
“现在怎么办?”
“叫车吧,和后面的人说一声,都叫上黄包车,坐车去。也不会耽误多少时间。”
“可前面的人怎么办?我好像看见王庚在我前面,一转眼就没影了。”胡适唏嘘的口气,仿佛牙疼道。
“面前的……”张彭春顿时无语了,大伙一起跑出来。才多大的点功夫啊!就脱离群众,还有一点团队意识吗?要不要将组织纪律了?
……
京城的警察分成好几类,巡街的巡警,别看背着枪,也不知道枪栓能不能拉得开。子弹什么的就不要想了。真要动起手来,连根木棍都不如。背着还嫌累赘。这种警察,一般也就占点小便宜,没多大的本事。
警察局里的干员,办事员,也不敢在街头嚣张。
最有危害的就是那些‘关系户’,虽然在警察局挂着一个闲职,但整天在街头晃荡,祸害老百姓。尤其喜欢那种杂院里去瞎闯,因为这些人也知道。东城达官贵人聚集,不是他们能抖起来的地方。可是在南城,大部分都是穷苦老百姓,他们就有足够的资本,作威作福。这些人不好惹,身后不少都站着大人物,连警察局长都不敢当面呵斥他们。
周坤,是南城警察局一个小小的后勤处长。
原本管后勤的处长,是不要上街面的,可他就喜欢在街头晃。尤其喜欢去那些梨园行聚集的地方。真要是角,早就搬出来了。没有搬出来的,还都在为着一口吃的奔波。
学戏的女孩,几乎没有一个长相不达标的。尤其是那口嫩呦,让周坤欲罢不能。
接连得手之后,他的胆子也渐渐的大了起来。
只要看到他中意的,光天化日之下,上街堵人,就没有他不敢干的。再说。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他姑父就是城防司令,大军驻扎在宛平城,就是得罪了一些贵人,也能抹平了。南城的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