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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节(2 / 3)

划就算完成了一大把,溃逃的土匪只要跑出村子,就会落到米龙韬率领的伏波军的包围圈里,绝无生路。这个关键时刻,自然要在米龙韬等人面前表现的“英勇”一些。

“是!”李冬没有他肚子里的弯弯绕,正好他今天一整天的行军打仗,扁平脚疼的厉害,不去追击也算是照顾他了,当下领命去肃清村里的残余土匪。

李冬转回炮垒那边,右支队的士兵已经停止了战斗,一个个气喘吁吁――与其说是累,不如说是极度紧张之后的松脱感。

“清理战场!注意收集武器,救治伤员!”

狭窄的道路和炮垒旁,横七竖八的丢着大约四十多个伤亡的土匪,有的已经气绝,有的还在哼哼,士兵们开始清理尸体。有些人伤势极重,显然已经无救了,便用匕首补刀。

走到炮垒后,一眼便见到了自己第一个砍倒的小个子土匪,原来俯趴在地,此刻李普惇和另一个兵已经把尸体翻了过来,正在衣襟里掏摸。

因为这次搜剿的是土匪,身上往往携带有掳掠来的财物,所以米龙韬下令不论是俘虏还是敌军弃尸,只要时间不紧迫都要搜查,随身财物没收交公。

这土匪的脸上和其他土匪一样涂抹着不知道锅灰还是油彩的东西,弄得青一块黑一块的――吓唬人用的。此刻又喷溅上了血迹,显得更加狰狞了。

两个士兵扯开衣襟,一个极度瘦小的身体瞬间裸露在夕阳下,李冬心里一动,这土匪的胳膊也太细瘦了!一双手更是小的可怜。

“慢!”他叫住了正要把尸体抬起来的士兵,快步走了过去,仔细看了看身子,又从水壶里倒出水来浇在尸体的脸上,用破布抹了抹,灰泥瞬间脱落。下面露出了一张童稚的面孔。

李冬的心咯噔一下,眼前因为恐惧而扭曲惨白的面容的的确确属于一个男孩子,看年龄最大不过十一二岁。

李冬出身寒微,没到海南前,七八岁的孩子放牛,十几岁半大小子出来扛活,五六岁的孩子在码头上偷东西……他都见识过,可是十来岁的孩子出来当土匪,真是头一回见。

两个士兵也叹惜了一声,一个道:“毛都没长出来的人,出来当大天二,真是造孽!”

“也不知道他爹妈这么回事……”

“还能这么回事,死了呗。家里没人管,还不走邪路?好好的人家谁会来干这行!”

“身上有什么东西吗?”

“有一串钱,五钱银子,包袱里有两件替换衣服,”李普惇说,“还有一根发簪――木头的。”

李冬看着这个死在他手下的孩子,心里堵的慌――并不是内疚。他不像元老们那么多愁善感,怜老惜贫。他出身贫苦,在底层挣扎求生的时候早就把各种丑恶残酷的事情看了个遍。何况战阵之上,刀枪无眼,本来你死我活的事情,容不得半点怜悯。

拿起发簪,想起他临死的时候那一声“阿妈”,大约死到临头的那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吧,这不值钱的木头发簪便是遗念。他的家里到底是遇到的什么样的祸事,生活将他逼迫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会在脸上涂上锅灰油彩,拿起一柄比自己身子短不了多少的战刀流窜各地,餐风露宿,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当土匪呢?

“这么小就来当土匪,肯定不是良善之辈!”另一个士兵说道,“大约也祸害过不少百姓!也算是死有余辜了。”

李冬摇了摇头:“他大约是祸害过百姓,说不定还杀过人。可这不是他的错……”说到这里他有些说不下去了,想起了小时候逃荒的时候,在粥棚外面亲眼看到七八岁的孩子为了一碗粥掐死更幼小的孩子的情境,“要说错,就是他爹妈不该把他生在这人间地狱里……把木头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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