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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节 冲突(2 / 3)

间也没有墨迹的污损。看着就极其清爽。

“好书!”王赐赞了一声。就算在广州的大书肆里,也买不到这样精致的书籍――澳洲人做得东西样样精巧这话果然不假。

只是拿着觉得很别扭。书是从右面往左开的。字还是从左往右横着写的,一时间很不习惯。再看下去,原来是本类似《三字经》一样的童蒙书,也有歌谣俚曲之类。只是一色都是俗体字。王赐的鄙夷之情不由增添了几分――到底是去了海外,杂处于蛮夷之中,失去了华夏的正源。

再看其中的内容,文辞粗鄙不通,王赐看着只摇头――这算是童蒙书的话,简直就是误人子弟。满篇的俗体字,写出来不是笑死人?更不用说去应试了。他看来唯一的好处是不管歌谣还是短句,都加了句读的点断。省却了蒙师的很多功夫。

翻到最前面,却是弯弯曲曲的鬼画符一般的东西。王赐不识,问:“这是何物?”

“听路甲说,这叫拼音字母。也是一种字。”

这必然是澳洲人的字了。王赐想。

“……路甲说,学校里凡是学认字,就先从这些字母学起,都学会了,再来认字,认得就快了――”

“荒唐!”王赐大发雷霆,把书往地上一摔。先学了番字再学汉字,不是以夷变夏吗?!这群澳洲人还敢自称是华夏子民!一群数祖忘典的东西!

路大不知道这王老爷为何突然大发雷霆,又把儿子郑重其事交给他的识字课本摔在地上,慌得赶紧把书捡了起来,擦了擦。

“王老爷――”

“这书,你还是别让你家孩子念了――误人子弟,误人子弟!”王赐慷慨激昂的说。

路大呆呆的望着面孔有些扭曲的王教谕,心想这老爷是不是痰迷心窍了?怎么好端端的发起病了。他不敢说话,就这么唯唯诺诺的。

王赐慷慨了一番忽然想起眼前这人就是个泥腿子、睁眼瞎,和他说什么“误人子弟”,他也听不明白,便放缓了口气道:

“你还是把你的二个儿子叫回来种地好。这书念不得。”

路大不相信的看了眼这位自己一向很尊进的“王老爷”,在他看来,王老爷一直是位有学问,人又和气的老爷。现在他忽然说出这一番话来,心里却生出了极大的反感来。

澳洲人教自己的孩子念书,不当睁眼瞎,有什么不对么?吃得穿得,都是澳洲人供给。就是县里的秀才也没这个待遇啊。

他敷衍的嗯啊了几声。王赐知道他心中不愿意,原本也懒得和他废话,但是想到路大是学田的佃户头,以后诸多事情还要倚仗他,便耐下性子道:

“路大!这书里教的东西,全是错得!”他想说明下这里面的字是俗体字,文理也不甚通顺,但是和一个文盲要交流这个实在是困难。想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路大听得不耐烦,道:“既然都是错的,王老爷愿意教小的两个儿子对的学问么?”

王赐哪里听不出其中讽刺的意味,不由得面色大变,心中暗恨:“真是鬼迷心窍!”转念一想,自己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连几个秀才的膏火银子都筹措不来。对方不但教书,还肯供给衣食,对照之下,自己简直是虚弱无能到了极点。不由得怅然若失。

这老百姓,求得不外乎是衣食无忧。髡贼就是抓住了这点迷惑了百姓。自己满腹经纶,就算是夫子再世也徒唤奈何!

想到这里,简直灰心丧气到了极点。王赐无力的斥道:“你懂个什么!去吧!”自己拖着步子往县城去了。

路大看着王教谕佝偻着的远去的身影,不由往地里吐了一口唾沫:“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狗屁读书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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