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松明气冲冲的离开,杜月茹开心一笑,蹦蹦跳跳的朝着王均亦追了上去。
杜月茹虽然是大二,但架不住家里有钱有势,想读什么专业都可以。自从她从王均亦老妈口中得知王均亦是历史系的新生后,她也来了历史系。
不仅如此,她和王均亦还是一个班级的同学。
王均亦报了到,去了分好的宿舍,对于宿舍,王均亦倒是非常满意,比起他住的破屋好太多了。
宿舍没人,他看到了一张空床位,二话不说,直接霸占了。
下午三点多钟,他去了历史系的大教室,一进教室,立刻吸引了班级里所有人的目光,一个个低头私语。但王均亦耳朵好,听得清清楚楚。
这些八卦的事情,无非就是关于他和杜月茹的关系。
这下,他算是出名了!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王均亦本来就是一个不喜欢名声的人,他巴不得没人认识自己。现在倒好,全校不认识他的没多少了。
四点多钟,学生差不多来齐了。
王均亦也见到了自己的班导,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带着一副老花眼镜。
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班级里的事宜安排完毕,班导通知下去,明天早上九点钟,在学校操场集合,准备军训。
至于军训的服装,晚上的时候,拿着学生证到宿舍门卫处领取。
······
王均亦推开404宿舍的大门,屋里两人一起抬头看着他,一个坐在床上,一身疙瘩肉的青年,道:“哟,来新人了,还真是奇怪,这个宿舍可三年没来新生了。”
旁边一个光着膀子正在玩电脑的精瘦男回过头来,“咦,还真是奇怪。”
王均亦被他们搞的糊涂了,不由问道:“这里为什么三年多没来新生了?”
一身疙瘩肉的青年站了起来,自我介绍了一下,他叫许大壮,人如其名,的确很健壮。玩电脑的精瘦男子叫李斌,外号排骨。
还有一个人叫周志,是一个书呆子,每天不到十点钟,不归宿舍。
许大壮指着空着的床铺道:“哥们,我可不是吓你,这床铺真的有些邪门。”
“怎么个邪门?”
“三年半前,一个新生被女朋友甩了,在宿舍割腕自杀,睡得就是这张床。后来,也有新生来,都成了精神病,去了精神病院半年才好。
我劝你,去和宿管商量一下,换一间宿舍。”
王均亦皱着眉头道:“那你们怎么没事?”
“说来也奇怪,我们三个住在这里一直平平安安,不仅如此,每次有人想要欺负我们,都莫名其妙的生病。我们绝对是那死去的哥们在暗中保护我们。
我们三个就想,在这里陪着他,直到毕业。”许大壮道。
“那你们倒是很重情义啊。”
“那当然,谁要是欺负宿舍里的人,都要过我许大壮这关。不过,哥们,我劝你还是换间宿舍。”王均亦摇了摇头,“我不信邪!”
“那好吧,出了事可别怨我。”许大壮一辆无奈。
王均亦爬上床,顺势一趟,他略微感知了一下,这里并没有什么奇怪。
要是半夜真的有鬼来了,好心劝他去投胎吧。
七点多钟,许大壮和排骨为了迎接王均亦的到来,一起出钱买了不少吃的,和一箱啤酒。王均亦本来是不喝酒的,在他们热情之下,也喝了好几瓶。
这一次,彻底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夜里平安得很,有柳嫣儿在王均亦身边,一般小鬼哪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