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总还是孟总?”
“你非要这样刨根问底?”梁爽的眉头都拧成一个“川”字了,“我都快烦死了。”
“追求你的男人条件都这么优秀,是挺烦的,都不知道该选哪个。”
“我不是被他们烦死的,我是被你烦死的。”
“嘁,你这叫恃宠而骄。”林蓓翻了个白眼。“你知道我们这些单身狗还没人追的痛吗?”
“两个人条件都这么优秀,选哪个都好,要不抓阄也行。不过,要我的话,我会选择孟总。”
“郑总是更有钱更帅更有魅力不错,但是吧,孟总更可靠,看着像那种结过婚的男人,很成熟,很会照顾人的样子。尤其他看你的眼神吧,很深情,但很隐忍,是含蓄的。而郑少看你的眼神,像是看猎物,野性勃勃,志在必得。所以嘛,孟总才是一支保险股。”
林蓓说的这些都对,梁爽也知道,这就是她最烦的。明知道孟衡才能给她幸福的婚姻,为什么她的心却偏向该死的渣男?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中邪了!
扶额,身心俱疲。“能不谈这些了吗?”
“好吧好吧,不说了,开始准备吧,我们得早点过去。”
“嗯。”
梁爽拉开了衣柜,因为她经常要出席晚宴,所以礼服很多,满满一格都是。
林蓓惊呆了,“哇塞!白富美就是不一样!这些衣服都很贵吧。”
随便一件都要上万块的,月薪两三万也支付不起。
“还好吧。”
她从小就是这样的生活标准,买衣服从不看价格,所以没什么概念,好看就行。
“啧啧,你的存在就是拉仇恨值的。”
梁爽给林蓓选了一条黑色短裙,庄重优雅,但又不失小性感。
她自己随手拿了一条紫色裹胸长裙,化了一个比较浓的妆。
林蓓惊艳了。
紫色是一个很“危险”的颜色,穿得不好容易俗气,但穿得好……那绝对惊艳绝伦,高贵美艳。丝绸贴着她纤细的腰肢,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身材窈窕。
老天太不公平了,梁爽从不节食也不爱运动,可是身材就是很好,高挑修长。不像她,每天计算卡路里,晚餐只吃青菜,还是比她胖一圈。
梁爽戴了两个大大的耳环,亮闪闪的,又添了一分优雅。宛如一幅古典油画,赏心悦目。妩媚之中又不乏千金小姐的高贵气质,五官精致如洋娃娃。
两人站在一起,女人和女人间巨大的差距就出来了。从身材到容貌,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蓓看得眼睛都直了,“美,太美了,我要是男人,我也愿意拜倒在你石榴裙下。”
“还好吧。”她淡淡的。
以前她是以美貌为豪,但现在就觉得,美貌是把双刃剑,也是有隐患的。红颜祸水这个词,不是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