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蛋!
翠鸟鸡不就是后世的极乐鸟吗?!
我去,吃极乐鸟,你丫真不怕遭报应!
极乐鸟这种珍惜禽类,长得十分漂亮,分布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周边一些岛屿。
晴岚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一对美国兄弟闯入食人族的故事。
他们当时去的就是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看起来让人不太舒服,“像一只疙疙瘩瘩的癞蛤蟆趴在海面上。”
当地的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吃人的良好习俗,对此还有一个总结性的概括。
说:白人不好吃,毛发茂密,油厚肉腻,身上还有一股重重的烟草味儿。
黑人也不好吃,肉柴粗硬,吃起来难啃还塞牙。
黄种人最好吃,不肥不瘦,肉香易入味儿。
他们还有收集人头的特殊癖好,将人头一个个排列在族中最好的建筑中,每个成年男孩子成年的标志就是拿回一个敌人的脑袋。
当然,人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他们还吃蛹类甲虫果蝠等物,这跟极乐鸟的饮食习惯惊人的一致。
晴岚再度看向翠鸟鸡这个名字。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别说极乐鸟的肉了,就是羽毛也成了禁止携带的走私品,一根羽毛就足够关你一辈子了。
极乐鸟也叫天堂鸟,生的极美,外形与传说中的凤凰相似,但比凤凰体型小,身上的颜色比凤凰更丰富,更鲜亮。
很多欧洲人捕杀极乐鸟就是为了获取它身上半米长的尾羽,可以用来装饰帽子。尤其是贵妇们,有这样一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还是集美貌和虚荣于一体的“高雅品位”,是贵妇间最常用来炫耀和攀比的资本。
若身材如对面那位荷兰使者的夫人一般,帽子上再插上三根极乐鸟的羽毛,与她那身酱红色的蕾丝长裙搭配起来,简直就是一只肥硕的火烈鸟。
到底哪里美?值得人如此丧心病狂!
思及至此,晴岚有些反胃,跟自己第一次吃熊掌时的感觉差不多。
一种良心上的谴责。
所以那次晴岚吃的特别多,她怕这头倒霉的熊看到自己的熊掌被浪费,会气的死不瞑目。
徐贵川还在那儿唾沫飞溅,史文挑挑眉,向晴岚投来问询的目光。
晴岚但笑不语,让他说,既然大家聊得这么开心,为何要“恶意”打断呢?
荷兰使者一边装作兴高采烈的与徐贵川交谈,一边轻蔑的撇了撇舒晴岚,后者仍保持着看菜单的姿势。
这一眼自然是没有避过徐贵川的精光,他承认,这样的眼神让他心情更加舒畅——他私下里也没少抱怨这位端王妃。
二人心照不宣,谈话间关系更加亲密,两个大男人的鼻尖儿都快要碰到一起了。
胖胖的使者夫人不满的挪了挪屁股。
史文垂下眼帘,一桌子人,肤色不同,神态各异,心思不齐,看起来怪有意思的。
有了极乐鸟在前,晴岚再次对菜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着一道道熟悉的甜品,晴岚将目光定格在末尾儿的英式火腿上。
听说这玩意儿很贵,反正晴岚前世是没吃过。
翻过一页,下一张是酒水单子。
白兰地,威士忌,红酒,波特,香槟,还有两种汽水,分别是甜味的薄荷水和咸味儿的苏打水。
很好,没有十三最爱的法式鹅肝和晴岚最爱的蓝纹乳酪。
看来这顿饭荷兰人下了不少功夫,而且并没有把自己这个区区的四品小官儿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