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同意了专利授权,但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任天堂可以授权FC机与FC磁盘机的相关专利,但对FC游戏机的读卡卡槽与磁盘机的匣槽规格做了严格的限定,用意就是让宜丽的未来的掌上机不能与任天堂同步。
对FC机,国内90后可能很陌生了,但70、80后十分熟悉。
它分为两部分组织,一部分就是FC机本身,第二部分就是游戏卡。
游戏公司收入,多是这两部分的收入。
不要小看了FC机本身的收入,83年任天堂发售的八位卡带FC机,每台售价14800日元,六十多美元。85年发售带有光线枪的FC机,在海外豪华版每台售价249美元,廉价版则是199美元。
86年,任天堂又推出FCDS,又叫磁盘,或软盘拷贝机。
主要是卡带机虽方便,却造成了硬体及成本上的限制。于是任天堂推出了拷贝机,让游戏开发商可以突破卡带的容量限制,研发画面更漂亮、整体架构更大的游戏。
磁碟的特点就是存储容量大、价格便宜并且可以保存游戏记录,玩家可以以五百日元的价格在拷贝机上更换现在磁碟上的游戏,还可以通过专用拷贝机,将自己的游戏成绩登录到DISKFAX与全国玩家竞争,排名较高的可以获得各种奖品(奖杯或游戏软件等)
由于受技术限制,效果不是很好,比如诸多超级马里奥的玩家反映,磁碟除了新增能记录闯关分数外,和FC版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同之处。
所以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台。
李默对它,脑海里也没有多少应象。
但知道这个专利同样很需要,它们组合起来,才是未来FC机,甚至网络到来游戏下载技术的基石。
不过FC机销售量很恐怖了,到了96年,它的正版销量就达到了六千万台,到了新世纪后,达到了一亿多台,若是将盗版算上去,可能还要翻上一倍,首先中国的就有好几千万台。
对任天堂这个做法,榭夫曼并没有表示出什么不满。
在任天堂83年向美国推出FC机时,他们那时就有远见地看到了美国游戏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劣质游戏,会影响FC机的声誉。于是他们做出一个决定,他们只容许FC游戏,使用10NES锁码系统,并加上他们品质标志“SealofQuality”才可出售,以防一些未经注册的FC游戏。你们可以在我这个平台上销售游戏卡,但必须经过我们公司的同意,同意什么,就是看你们游戏的质量。不是什么公司,都可以借助我们这个平台的。
不但把住了游戏质量这一关,83年才销售FC机时,玩家反映玩某些游戏时,容易当机。任天堂经过检查,发现毛病发生在故障的芯片,于是召回所有商店的存货,重新加工。虽然损失了不少钱,却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一个精益求精,一个没有节操的圈钱,于是任天堂越做越大,雅达利轰然倒下。
宜宝不愿意成为任天堂的下游厂家,无疑要对卡槽进行严格限制了,你可以用我们的专利与技术去生产FC机,但因为卡槽尺寸不同,所有任天堂自己发布的游戏,以及与诸多下游游戏开发商开发出来的游戏,在你们FC机上,都不能读卡,都读不出卡了,谁来买你们的FC机?
也必须这么做,不然就乱套了,除非李默给他们五十亿美元。
榭夫曼心中也有底气,那就是未来宜丽不需要你们任天堂与下游厂家的游戏,说不定这个卡槽规格的严格限制,对宜宝未来发展还会产生积极的帮助作用。
这一条没有异议的。
让榭夫曼暴跳如雷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