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郊区小镇。
镇长就是临海的天,镇长的儿子林风,自认为天子般的人物。
好像大王巡山,林风带着几名狗腿招摇过市,见到熟人打招呼,不过是站在俯视的位置,没有收到装逼的满足感,他就会命令狗腿围上去完成另一种装逼。
林风认识苏三,贫民窟里不止一个孤儿,活到现在的只有苏一个人。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有胆量躲在课堂之外偷偷听讲,其它的穷鬼捡走旧书都是用来卖,苏三不仅捡,还会从其他人手里买。
装逼的一天刚刚开始,林风知道,踩一名乞丐丁点成就感没有。
不过苏三的态度让他反感……靠,老子跟你打招呼,你居然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苏三,你给我站住!”皮肤不很粗糙,一双三角眼林风喝道。
几名狗腿很有眼色的冲了上去,当狗腿要有当狗腿的觉悟,即使每天都跟林风少爷出来溜达,拿到的那点死工资也就是勉强过活,想要多拿钱,就得让少爷开心,几人巴不得多来苏三这种不长眼的,在他们的帮助下,少爷踩人踩爽了,距离加薪打赏还会远吗?
林风走到苏三跟前,怒笑着说:“你是聋子吗,我在问你话呢!”
苏三只是一名贫民窟里孤儿,吃不饱穿不暖,体质不如同龄的少年,更不用说成年男人可,所以,以一敌百的戏码不可能出现他的身上。
闭上眼,苏三呼了一口气,说:“我去临海港湾,准备坐飞艇离开这里。”
“哈哈哈!”
闻言,林风好像听见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苏三,你个穷鬼,那本捡来的数学书被你擦屁股用了吧,距离临海最近的梁州市的船票也要1200元,你会有那么多钱?”
他注意到了苏三袖子上的血迹。
“我没有,正在想办法。”
苏三分开两名狗腿继续走,临海这种小地方,飞艇的停留时间不会太长,早点过去,成功的机会就越大,
正!这!时!
“宿主快跑,丧尸来了!”
苏三脚步一顿,宿主……丧尸……谁在说话?
原本林风没打算这么轻易的放苏三走,还没等他说话,大街上忽然乱了起来。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四散奔逃,大喊救命,五十米外,一名手臂流血的年轻人扑倒在地,再站起来时,他的眼睛变成了红色,牙齿长了一半,抓住一名行人,啃咬脖子、肩膀,撕下一块又一块血肉。
咬了一会儿,年轻的丧尸停下了,因为行人的眼睛也变成了……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