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恩将雪狼大衣裹得紧紧的,即便是守着炭火盆,也依然感觉不到温暖,好在龙鳞护甲的保暖效果极佳,手脚没有感觉到多冷,这就保证他冷也冷不到哪去。
“这么下去我们早晚都会被冻出毛病来,谁有好的办法?”有人问道。
“待在马车里只会越来越冷,我们下车跑步,这样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身体可以暖和一些。”佩恩提议道。
“促进血液……循环?”有人嘴里叨咕着,他们中不少人都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霍克睹了那人一眼,“头儿说的准没错,管它什么循环,走,下车,我是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挤在一辆马车中的十几个人,一下子全部从马车上跃了下来,然后跟着马车一路小跑。起初他们很难适应凛冽的寒风,不过跑着跑着,他们惊喜的发现身体有些微微发热起来,确实要比待在车里暖和许多。
“那些人在干嘛?”有人看到十几个人跟着马车跑步,不禁发出了疑问,“他们是吃饱了撑的么?”
“哈……,”另一人搓着双手哈了口气,“谁知道呢?或许他们觉得这样会暖和一些吧?”
“快看,那人是佩恩!”
“佩恩?”有人探头望去,“果然是他,走,我们也下车,追上去问问怎么回事。”
很快的,佩恩他们的举动影响了绝大多数的佣兵,二百多号人都从车里出来,加入了长跑的大军中。当他们感受到身体传来的暖意后,他们才认识到佩恩的精神力量同样强大。
“佩恩…!”
“佩恩…!”
“佩恩…!”
“……”
“佩恩?”一位中校说道,“就是那个枪杀了佣兵团精英的佣兵?”
“是他,不过他的本事可不只是杀人,击杀恶魔他同样出色。”亚克力道。
“是么?”中校说,“我听说你们途中遭遇了精英恶魔?”
“没错,”亚克力颇为自豪的说,“佩恩在那一战表现的十分出色,也赢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尊重,这其中也包括我。”
“一个佣兵?”中校语气不屑。
“但他是个例外,”亚克力耸耸肩,“他是天才中的天才。”
“哼,”那位中校鼻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亚克力看了一眼对面的冈特中校,继续烤火。
长跑的队伍中,有人跑累了就会回到车篷中休息一会儿,等身体冷透了,就会再次下车跟着跑。
就这样,中午时分整个队伍停了下来,马车在周围围成了一个大圈挡风,里面开始生火做饭,伙食就是佩恩最讨厌的浆糊粥。
但在这个寒冷的天气里,一碗冒着热气的浆糊粥,其本身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填饱肚子。
为了节省时间,在保证每个人都喝上了一碗热粥后,队伍便开始继续前行,他们必须在日落之前赶到落金镇,否则即便是夜晚没有遭遇恶魔的袭击,第二天醒来也会有不少人会被冻硬。
为了减少马车的数量,减缓队伍的压力,所以宿营用的帐篷并不多,这意味着大部分人将没有帐篷可用。
如果天黑前无法到达落金镇,他们就只能选择夜间赶路,而在北方的冬至夜晚行军,其危险程度与自杀基本没什么区别。
傍晚4点12分,浩浩荡荡的护送队伍进入了落金镇。
镇子并不大,其规模只有梅格镇的一半,城墙也只有十二尺高,而且没有火炮。
镇子里的贵族与平民早就在入冬前迁移到了王都,或者是南方比较大的城镇。所以整个落金镇显得是死气沉沉,丁点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