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就是这样,当你感觉很轻松的时候总是最危险的时间。突厥人用生命和鲜血证明,他们之前的胜利,都不是侥幸取得的。
狼是嗜血的,具体的表现在于,对别人的生命不在乎,对自己的生命同样的不在乎。看着那些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把破刀蚂蚁一样往城墙上爬的家伙。云浩的头皮都发在发麻。
轰隆隆的巨响不停点儿的响起来,随着爆炸声。锋利的铁钉和钢珠四处乱飞,割破突厥人的皮袍子深深嵌进他们的肉体里。那些血流不止,浑身带着恐怖伤口的家伙,仍旧爬墙不止。尽管他们惨叫着嚎叫着,可爬墙的脚步从未停止。直到血流干的那一刻!
面对这样恐怖的敌人,云浩终于知道。为什么强大如大隋,也不能打败他们。为什么李二取得的大捷,是那样的令人激动。
只要是人就会害怕巨大的轰鸣,云浩敢肯定突厥士卒也是害怕的。因为在爆炸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会发抖。胆怯一些的,甚至会被吓得坐到地上。可发抖的家伙只会愣神一下,然后就接着发疯一样爬城墙。坐在地上的家伙,会以最快的速度跳起来。带着羞愧,不顾生死的进攻。仿佛想要用自己的鲜血,洗刷一下刚刚的怯懦。
伤亡的人数在直线上升,突厥人的伤亡是唐军的两倍还要多。城下的尸体已经堆积差不多两尺高,而且还在不断的堆积。大有拿尸体堆上城墙,就赢了的意思。
记得有一位古罗马的将领,在与日耳曼军队征战多年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他们不懂军事,却很彪悍,不懂权谋,却很狡猾。这句简单的话,蕴藏着深厚的哲理。
很多人说过,最好的老师,不是特级教师,不是名牌学校,而是兴趣。但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在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老师,是生存。
为了一块土地,为了一座房子,为了一块肉,为了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天,熟悉杀戮的技巧、掌握抢劫的诀窍,无须催促、无须劝说,在每一天生与死的较量中,懂得生存,懂得如何去生存。
生存很困难,所以为了生存,必须更加狡诈、必须更加残暴。
突厥人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天赋一流,或许这也是上天把他们扔到大漠草原混生活的原因所在。
火药弹很快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因为一枚点燃的火药弹扔下城之后。立刻会被疯了一样的突厥人搂在怀里,然后和大地母亲做着最热烈的拥抱。沉闷的声响之后,活人变成了碎肉。可火药弹的威力,也大打折扣。
云浩脸色铁青,薛举的陇右骑兵他见过。给他的印象就是彪悍而已,突厥人给云浩的印象堪称铁血。这样的敌人,可怕又可敬。云浩第一次对自己的对手,生出了敬意来。尽管,这些人冷酷残忍野蛮。可他们真的是合格的战士!
“用火油弹吧!”云浩无奈的叹了口气,他感觉自己像是那个点燃火柴取暖的小女孩儿。一篮子火柴绝对抵御不了寒风,可为了片刻的温暖,她却不得不一次次划着了火柴。
传令兵立刻跑开传达云浩的命令,很快带着火焰的燃烧弹从城楼上扔了下去。动物的本能是怕火的,人是高级动物,可还属于动物的范畴。可当云浩看着那些满身火焰的家伙,惨叫着趴云梯的时候。云浩被深深的震撼了!
虽然这种行为很英勇,很感人,甚至能让敌人感到震撼。但云浩认为,这种行为很缺心眼儿。
燃烧的身体,很快点燃了云梯。烧断的云梯从城墙上坠落,然后点燃了更多的东西。当然,盛彦师从城头上扔下去的火把,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围绕着并州城的大火迅速的燃烧起来,火焰带着热浪打着旋子。把黑烟以及突厥人攻城的希望,带到了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