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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1 / 3)

广州,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从秦朝开始,广州一直是郡治、州治、府治的行政中心;一直是华南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是岭南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地。如今,这里是大唐第一大港口。没有什么之一的说法!

云浩漫步在广州街头,都说后世广州黑人多。现在他娘的也不少,不过跟后世不一样的是。好多黑人这时候是奴隶,这些身体壮硕的家伙成为最受远洋欢迎的劳动力。远在欧洲殖民者之前,奴隶贸易其实已经在大唐和非洲之间展开。

广州码头上到处是这种皮肤黑得发亮的家伙,间或还有一两个头发卷曲的黑人女子。实话实话,按照唐人的审美标准。黑人真是不好看,而且这些黑人里面有些长的是真丑。跟黑猩猩差不了多少,云浩强烈怀疑他们没有进化完全。

还有几个,绝对是刺客的好苗子。因为只要到了晚上,他们隐藏在黑夜里面。根本看不出来!

那叫一个黑啊!除了眼仁是白的,也就牙是白的。瞪着眼睛龇着牙,晚上出来绝对能吓死一两个。在大唐,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昆仑奴!

奴隶市场里面,从来不缺少这样的人。出乎云浩的意料之外,这些黑人的皮肤很好。阳光下反射着黝黑的光泽,看上去像是绸缎一样。尤其是女昆仑奴,说真话皮肤似乎比大唐女子手感要好很多。当然,这里只是讲手感。至于视觉感官,那可就见仁见智。

上次来广州没有好好逛逛,每天总是和冯盎那老不要脸的鬼混。这一次,说什么也要好好玩玩。

尉迟宝林在广州干得有些过份,冯家被株连的人达到上万人。这还不算其他九州十八寨的人数,尉迟家除了杀才就不出好饼。虽然这王八蛋一口一个叔叔的叫!

年纪比云浩小不了几岁,可尉迟宝林跟云浩却是两辈人。如果敢对云浩不敬,他爹尉迟恭会拿大脚板踹死他。现在这位大侄子就是李二亲命的广州大都督,成为了广州城里的新主宰。冯家在广州的宅子,就是被他接管了去。云家的女眷,如今都住在那里。

进了广州城,云浩不打算先去看看老婆们。一群女人叽叽喳喳,比一万只麻雀都闹腾。先在广州城好好玩两天,再去接上老婆孩子回崖州不迟。到时候阳光沙滩碧海蓝天,能把这几个娘们儿鼻涕泡乐出来。被她们缠住,想逛广州城恐怕是不成了。自己的老腰也不允许!

来了广州不能不说吃,人说吃在广州的确不假。天上飞的除了飞艇,地上四条腿的除了桌子,就没广州人不敢吃的。

不过这年月,广州城的小吃似乎还没这么发达。但煲汤已经十分流行,吃饭之前上点儿档次的馆子里面都会上例汤。其中以猪脚汤和排骨汤最为闻名,尤其是排骨冬瓜汤去热降火,绝对是云浩的最爱。

总结广州人为什么爱喝汤,云浩觉得似乎跟广州炎热的天气有关。

南方的猪普遍个头都比较小,而且没有北方猪那种一指头厚的肥膘。一般来说百十斤的就算是大猪!

百十斤肉全村人分显然还不够吃,可自家吃放不了多久又会坏掉。这里又没有东北冬天那种天然冰箱,唯一能够保证全村人都有油水。又让肉不会坏掉的方法,就是炖汤。

这是云浩自己的理解,究竟对不对不知道。反正云浩觉得有道理,只有炖汤能让一只猪的油水最大化的被全村人吃进肚子里。或者说喝进肚子里!

吃着冬瓜排骨汤,云浩坐在酒楼的最顶层。俯下身子,看熙熙攘攘的人流,还有对面的奴隶市场。

奴隶市场其实就是一个半丈高的台子,上面站满了来卖奴隶的人。大多数都是胡人,偶尔也有大唐人。但贩卖的奴隶,全都是胡人或者是新罗人高丽人百济人。如果你敢把唐人当奴隶卖掉,那你就离死不远了。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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