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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仓骨王【末】(1 / 5)

他从前是把这些阿修罗放在念珠里面养着,现在看来,却是没有合理利用。

这些阿修罗个个都是凶神恶煞,杀人不眨眼,此刻相互配合,掘尸挖坟反倒是一把好手。

于是,在第一次杀掉血甲尸之后,杨欢就不再出击,而是让这群阿修罗发挥力量,扫荡起来。

阿修罗族有六七十个族人,他们三五成群,组成团队,相互配合,将一头头僵尸起出来拍死,然后摘掉脑袋,炼成一颗颗珠子挂在脖子上。

杨欢用白棺收取棺气,而五大鬼王和骷髅妖则是吞吃那些被他们丢弃的血肉尸身。

起初的时候杨欢不以为意,但到了后来,他终于动容了,因为那阿修罗族的骨珠竟然开始发挥不一样的功用。

尤其是阿修罗首领炼成的那十八颗骨珠,当应对僵尸的时候,他竟然一甩脖子上的挂珠,下一刻,那些珠子直接卷起了一团团尸云,潜入到泥沼之中,不一会儿,竟然自己抬出来了一具棺材。

再然后,这阿修罗首领开始独自灭杀僵尸,很快的收割,把一颗颗僵尸脑袋摘下,炼成骨珠,却不是穿在脖子上,而是拿新炼出来的骨珠喂养最初的十八颗。

很快,那些骨珠个个开始血光莹莹,周身邪煞凝聚,喷吐尸气。

这些阿修罗大汉手脚很快,几个时辰之后,几乎每人的脖子上都挂起了一串血红念珠,活脱脱一副魔门妖僧的架势。

尤其是其首领,卷帘大将,这家伙光着脑门,带着骨珠,俨然一副慈悲模样,而且这家伙不知道施展了什么妖法,他炼制的骨珠竟然比杨欢的骷髅妖都神妙了许多。

“卷帘!”

杨欢看着这家伙大展神威,发现不一会儿人家那一串念珠就开始发挥各种威能,不由的羡慕起来。

卷帘大将的念珠很是神妙,哪怕是用来和僵尸斗法,也能发挥妙用。

十八个珠子就地一滚竟然能喷出一口口腐蚀性的血雾,飞出道道骨刺尸针,再或者,还能直接化成一道道虚影,急速转动,缠斗之间,竟然发挥不小战力,比之杨欢的骷髅妖杀伤力强了许多。

当然,杨欢的骷髅妖现在只是初炼,如果能够大成,有个几千几万个,则可以组成六朵莲花,结成六目莲心轮的阵势,发挥恐怖的杀伤力。

可惜这东西太过邪性,到了目前为止,杨欢也不敢太大规模的炼制,更没有去可以再多多炼出来,而是想要精益求精,让那些骷髅妖去自己吞噬抓捕尸煞,凝练力量。

现在看来,杨欢感觉到自己似乎错了。

卷帘的炼制手法和妙术,明显比他的厉害神妙很多。

“公子!”

卷帘大将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似乎对于那些僵尸杀得太过瘾了一些,连小脚步竟然也开始异常轻盈起来。

“你那祭炼骨珠的法门是怎么回事,貌似极其不凡啊!”杨欢尴尬的摸摸下巴。

“嘿嘿,公子你这可算是问对人了,俺这法子叫做十八罗汉珠,乃是佛门妙法,传自佛门婆娑明王。

传闻婆娑明王乃是我阿修罗族始祖,最后被佛祖度化入了八部众,成为佛门八大护法金刚之一。

婆娑明王好吃人,曾经在佛门比丘国一口吞了十八罗汉,将其头颅摘下,炼成一串佛珠,当佛祖怪罪,我那婆娑老祖宗竟然立地盘坐,手中念珠直接化成一十八尊罗汉分身。

且那十八罗汉的分身各自配合默契,结成大阵,更是契合我家老祖杀人放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意,所以反而让佛祖很是推崇。

到了后来,这门秘法还在佛门广为流传,因此佛门的念珠成为了一门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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