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如此,一些有着制空需求,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国家开始考虑购买F-22A。
在扶桑之后,犹太国率先订购F-22A,而且是按照其要求的改进型号,正式服役之后的编号为F-22I。随后两年内,沙地国、酋长国、澳国与大不列颠先后成为F-22A的用户,只是购买数量都极为有限。此外,还有包括白象在内的十多个国家正在跟花旗谈判,或许会在不久之后购买F-22A。
很简单,F-22A太贵了。
即便是花旗大力扶持的犹太国,采购F-22I的单价都高达三点八亿绿币,而其他国家的采购价格必然更高。如此昂贵,别说是一般的国家,哪怕是财大气粗的沙地国与酋长国,也只购买十多架拿来充面子。
此外,造成F-22A“畅销”的原因还有一个,即华夏没有外销J-20A的意思。
在冲突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至少有二十个国家到华夏国防部询价,表达了购买J-20A的意思。虽然在冲突期间,J-20A表现出的战斗力确实不如F-22A,在很多方面依然存在巨大差距,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J-20A是唯一在空战中击落了F-22A的战斗机,也是唯一能够跟F-22A抗衡的战斗机。更重要的是,在与F-15J的战斗中,J-20A无一败迹,而且有压倒性优势。如果只是为了对付潜在对手的第三代战斗机,那么J-20A同样能胜任,而且作战效率不比F-22A低。哪怕是对付F-35A,J-20A也能胜任,同样有巨大的优势,不存在无法战胜的问题。
关键就是,J-20A的价格肯定比F-22A便宜得多。
按照当时的非公开资料,华夏空军采购J-20A的单价还不到六亿华元,即便算上配套系统与维护保养,也不会超过十亿华元,相当于一点六亿绿币。这是个什么概念?花旗空军采购的第一批F-22A的单价就在两亿绿币之上,还是十多年前。即便出口的J-20A肯定比华夏空军自用的贵很多,可是以往常惯例,即加上了分摊的研制经费,出口型的价格达到自用型的一点五倍,J-20A的单价也才两亿绿币左右,还不到F-22A的一半,仍然可以算得上是物美价廉。
当时,沙地国的特使就表示,愿意以二点五亿绿币的单价采购一百二十架J-20A。
花三百亿绿币,购买一百二十架战斗机,如果这份军售合同生效,就是华夏数十年来获得的最大一笔军火买卖。
可惜的是,J-20A依然是非卖品。
很简单,更先进的,或者说完全达到军方性能指标的J-20B还在研制当中,暂时没有服役可能。
当然,华夏也不是什么都不卖。
在花旗全力推销F-22A与F-35A的时候,华夏把除J-20A之外的,所有在冲突中大放异彩的战斗机全都列入外销清单,而且表示会足量供应,绝对不会出现产能不够,无法按时交付的问题。
为此,还闹出了一些麻烦,得罪了伊万国。
这就是,J-11系列是以Su-27为原形发展出来的重型战斗机。虽然在经过了三个代次的演变后,J-11C与Su-27已经没有多少血缘关系,但是在华夏把J-11C列入出口清单之后,依然遭到伊万国的强烈谴责。
当然,J-11C最终一架都没有卖掉。
不是说华夏不想卖,而是J-11C的定价太贵,外销的单价高达一点八亿绿币,三十六架的配套总价接近八十亿绿币。要知道,高卢的“阵风”也就这个价格,而伊万国大力推销的Su-35要便宜三成以上。在战斗力相当的情况下,过高的定价让J-11C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