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比尔博姆先生在镇上好像很有势力,他担任了什么公职吗?”
老管家解释了安一指的问题。
比尔博姆原本是个落魄贵族的子弟,年轻的时候和许多小镇上的年轻人一样选择外出找工作。不过比尔博姆先生十分有本事,在机遇与本事的加成下,很快就复兴了家族。生意越做越大之后,他便回到故乡,也就是这座小镇开设了几家工厂,还牵头政府将铁路铺过来。
工厂的收益不高,何况牵头把铁路铺过来所需的人情交易等等。
从利润的角度来看完全就是一笔赔本买卖,所以此举纯粹是为了回报故乡而已。
他的举动确实对故乡十分有利,镇上的人几乎都找到了工作或是通过铁路和工厂获得了好处,所以在镇上,比尔博姆的声望比镇长之类的还要高得多,他的一句话也非常管用,毕竟只要他关闭了工厂,小镇上九成九的人都要失业。
按理说,拥有如此声望的人,他的儿子自然也会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如此受瞩目的家伙居然在镇上失去踪影,可以说相当的不好搞。
众人又找老管家要了张帕德里奇近期的照片,随后便准备动身去镇上转转搜集一下线索。
临走前,老管家还给了他们每人一枚同款的纽扣,并告诫他们要用‘比尔博姆子侄亲戚’的身份行动,据说是因为小镇中还保留着偏远地区特有的毛病,也就是排外。
虽说平白无故认了个NPC当叔叔有点吃亏,但考虑到行动的便利性众人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老管家告诉他们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用这枚纽扣让警察配合他们行动,可见比尔博姆在小镇中的声望有多高。
纽扣后面有个别针,感觉更像是徽章一类的玩意儿,四人把它挂在胸口处,然后打开地图商量了一阵,决定先去酒吧看看。
那里不仅仅是帕德里奇最后出现过的位置,同时也是他最常去的地方,加上酒吧里人多眼杂,说不定有人看见过帕德里奇的去向。
目的地决定了,但有个问题,他们没有移动手段。
唯一的一辆马车载着比尔博姆离开了,没有第二辆,众人只好步行前进。
听上去有点凄惨,坐着豪华马车来,步行离开穿越小镇,但其实这个时代的人主要交通工具还是靠腿,虽然有类似于出租车的马车服务,但价格太贵,所以绝大多数人都选择步行,哪怕是一般的贵族小姐外出时也是如此,据说这个时代很多女性平均每天的步行时间都在两三个小时左右。
可见流行于这个时代的宽大厚重连衣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好看,也有遮挡女士们粗壮双腿的意思。
——这么说就有点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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