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灵,最后,才娓娓道来他的经历。
昨晚所有人的饭食里都放了蒙汗药,瘸爷也没有幸免,但他为了藏下些粮食,给长身体的萧遥吃,自己吃得并不多,所以醒得早。瘸爷发觉被下了药,就偷偷进山去找被萧昂带走的萧遥。结果,他刚一离开营地,就被萧昂的心腹也是下毒之人罗刚追上。罗刚假意询问突然出刀偷袭,瘸爷更认定萧遥被害,怒而将其杀死,他的左手刀当年在军中也是颇有名头的。待他再要去山里救萧遥时,却险些撞上那群山贼,幸好他动作迅速躲进了这片树林。
“萧昂这天杀的畜生!”
瘸爷红着眼眶,一刀砍在旁边老松上。
萧遥道:“我要回去救宛雪姐。”
瘸爷急了:“小郎使不得啊!萧家长房在回龙镇只手遮天,你回去简直是自投罗网!”
萧遥摇头,只有两天寿命了,不救林宛雪就活不成了。
嗡!唆!嗡!嗡……
是马帮铓锣告急的信号,这跟平时开道和打招呼的声音截然不同。
萧遥和瘸爷抢到林边一瞧,只见营地火起,萧昂和赵大当家各带了十来个山贼,骑着马敲着铓锣分东西两个方向疾驰而去,一边还大叫:
“僚人作乱劫掠官粮……”
萧遥心知,他们是要吓住骡马道两边其他马帮,好留出时间转移官粮和伪造战场。而一旦萧昂先回到回龙镇,林宛雪的处境就非常危险了!
但诚如瘸爷所言,直接跑回去很容易被萧昂再次算计,怎么办?
忽然,萧遥眼睛一亮,问道:“瘸爷,你真杀了罗刚?”
瘸爷点头:“宰一条狗而已,若有机会,我定要将萧昂那畜生的狗头也一并砍了!”
萧遥露齿一笑,瘸爷逃出来和罗刚被杀,是一个意外,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有了一个计划,萧昂狠毒,他也不介意玩一出骚浪贱。
于是,萧遥和瘸爷偷偷返回,找到罗刚的尸体。二人搜出罗刚身上的路引和萧家管事的身份牌后,将他的尸体藏到一处隐蔽的绝壁山洞。
最后,瘸爷带着萧遥下达的秘密任务离开了,而萧遥则根据瘸爷指点,从一条人迹罕至的偏僻山路赶回回龙镇。
日头已经偏西。
回龙镇北两里外的小山洼里,四间土墙茅草屋,便是萧遥的家。
这里曾是萧家养猪长工住的地方,萧遥父亲死后,他和表姐林宛雪被从萧家大宅赶了出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茅屋前的院子里,一个皮肤雪白身段婀娜的鹅蛋脸女子,正在摇动纺机织布。
女子大约十八九岁光景,穿了一身单薄麻布短褐,有三四个补丁,脚上的布鞋也已破洞,头上更无半点发饰,只用一张蓝布捆束发髻。如此简陋的装扮,也难掩她清丽动人的美貌,汗珠点点的精致脸庞上微微发红,既清纯却又成熟。
“宛雪姐,又织布呢?天天见你织布,都不见你穿新衣!”
一个长得标新立异的鞋拔子脸从竹栅栏外探进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狗剩?”林宛雪道,“这些可是上好的蚕丝锦布,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穿?再说,我织布是拿来换钱的,小郎要读书考科举,可不能苦了他。”
狗剩十七岁,家住在山洼下头,是一个外来猎户的儿子,自幼跟萧遥关系亲近。
“叫小郎去我家喝酒去,今天这头野猪三百斤呢,我拿猪头跟里正那个猪头换了一坛酒。”狗剩咧嘴一笑。
“小郎不在家。”林宛雪眼角有些湿了,“哎!要是我勤快些,多织些布,小郎就不用去走马帮了。他哪能吃得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