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字练习书法的苦功还是没有白费。
“常言字如其人,鲲宇的字透着雄正刚健之气,是堂堂男儿的字,看了令人心境舒畅。”陈婉接着说道,“象那些渔利好色之徒,阴谲狡赖之辈,连写的字都透着俚俗之气,令人闷损。”
林义哲没有想到陈婉竟然会突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他看到陈婉的眼中闪过一丝郁郁之色,不由得很是惊讶。
陈婉看到林义哲望着自己,惊奇的目光中透着关切,心里不由得一甜,眼中抑郁之色顿去。林义哲看着她那灿烂可爱的笑容,不由得有些痴了。
“婉儿才疏学浅,妄加评议,鲲宇莫要见怪才是。”
“哪里哪里。”林义哲回过神来,呵呵一笑,向着陈婉深深一揖,“夫人字字金玉,小生受教了。”
“受教二字,婉儿可是万万当不起的。”陈婉掩口吃吃笑着。向旁边躲了躲,不肯受他这一礼。
二人说笑着的时候,林义哲便顺手取过了这里“原来”的主人留下的书稿,摊到了书桌上。
他已经决定,把原来的“林义哲”写过的所有书稿和诗词,全部誊抄一遍。这样做的好处是他可以借机熟悉一下原来的“林义哲”的文风和书体,在以后遇到“林义哲”的同年或好友时,不至于穿帮漏馅。
陈婉当然不知道林义哲心里的小九九,现在的她,只觉得这个郎君不但学问好,而且幽默风趣,和那些迂腐死板动不动就爱摆酸架子的书呆子完全不同。
当然,比之那个让她一想起来就气恨难消的伪君子,更是有着天壤之别。
想到林义哲昨天夜里和自己的颠倒疯狂,陈婉觉得自己的全身都是热辣辣的感觉,尤其是下腹部,弥漫着一种更为强烈的火热感觉。
此时的她,不知怎么,对于今夜,有着隐隐的企盼,还带有一丝忐忑。
林义哲足足费了一天的功夫,才把“自己”以前的所有书稿通通誊抄了一遍。整整一天,陈婉都在陪着他。在他写字的时候,她则在一旁给他磨墨,或者亲手为他砌着香茶,在他疲乏的时候送到他的手中。林义哲能感觉到,她时不时温柔地瞥一眼正专注地写字的自己。他有时也会情不自禁的转头去看她,每一次,他看到的总是一双甜甜地看着他的眼睛,每每与他双眼一经对视,却又立即慌乱地闪了开去。
望着这个才十五岁的被自己由青春少女变成的小妇人那温婉俏丽的模样,林义哲每一次都是禁不住心中一荡,这种温馨的感觉,是自已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
一个美丽贤惠温柔体贴的妻子,生活的节奏缓慢悠闲,这岂不正是自已梦寐以求的生活么?岂不正是自已在原来的时空苦苦追寻、想要珍惜而不得的温情么?
还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好啊!
而放在后世,你要是敢把十五岁的少女变成小妇人,只要女方家长报警,不管姑娘是否出自情愿,这班房可是蹲定了!
他知道,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从此有了幸福可以守候;她是羞涩的,因为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但那份纯真,那份羞涩才是最让他留恋不已的。在这个时代,它是普遍存在的,但在后世,却稀有得如同裸钻。
当现实生活中充满那些整天用命令的口气与你讨论人生把你当成提款机、月薪低于6000、钻戒低于2克拉免谈的女生时,你心里的那份纯真和美好还会剩下多少?
此时在林义哲的内心,隐隐的生出了这样的渴望:最好每一天,都是这样的“陪读”生活。
到了晚上,当林义哲再次拥着陈婉时,因为没有了额外的心理负担,他爱她爱得更加疯狂、深沉和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