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夜色渐渐褪去,熹微的白光从天际划开一道缺口,预示着新的一天来临。
常平镇外,二百人的一支队伍,分成十列。一个个尽量的昂首挺胸,尽可能的保持着队伍的一致,不过眼中的惊恐与忐忑并没有刻意隐藏起来。
黑云寨的凶名可谓是深入人心,就苏牧眼前的二百人来说,没有一个不害怕的。他们不过是为生活所迫,为了银子才选择了这条道路而已,本应有向死而生的觉悟,但是当真的要踏上黑云寨的时候,还是免不了提心吊胆起来。
刚刚招募的士兵,本应该加强训练,再投入战斗。不过苏牧知道,他现在要的是兵贵神速、出其不意,如果等黑云寨的山贼警醒起来,纵使再多二百人也难攻上去。
“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我想列位没有谁不想在过年的时候与家人团聚,但是今天——”苏牧停顿了一下,他知道自己所面对的并不是一帮真正的士兵,他也不懂该如何提升这支队伍的士气,但人终究是情感生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肯定是最好的训话。
“但是今天我们就要去讨伐黑云寨了,众所周知,黑云寨的山贼各个都身经百战,杀人不眨眼。你们很害怕,老实说,我也很害怕,但是我怕的和你们怕的不一样。你们害怕山贼,害怕丢了性命,我害怕你们在山贼面前提不起胆子,举不起刀枪,成为一只只待宰的羔羊!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你们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与家人团聚了,也再不可能见到明年的太阳!”
“我想楚霸王各位都应该知晓,破釜沉舟已两万人大败二十万人,他们靠的不是三头六臂,而是一往无前、向死而生的勇气。黑云寨山贼势大,也不过三五百人,诸位只要拿出自己的胆量,踏平小小的黑云寨还不在话下!诸位是想做山贼的刀下亡魂,还是想拿着饷银回家团聚过年?”
苏牧环视四周,望着士兵们不再死气沉沉不言不语,反而开始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他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一只没有生气、没有希望的军队,总是廉颇李牧在世,也不能克敌制胜。只要唤醒了士兵们心中求生的欲望,苏牧觉得自己攻打黑云寨的机会还是蛮大的,毕竟他也不是蛮干的人,至少还有一条克敌制胜的计策。
议论之声越来越大,最终汇成一句齐整洪亮的声音:“过年!过年!”
“想过年才对嘛,不仅要过年,还要过好年!”
苏牧哈哈一笑,亲自为前排的士兵整理好残破的盔甲,挺直锈蚀了的兵器,大声下令道:“出发!”
士兵是只会几手庄稼把式的糙汉子,兵器是放置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破铜烂铁,苏牧还是好不容易才凑齐了这二百套武器盔甲。
在这么一支看起来既没杀气也没威势的军队,踏着烟尘一路往北的时候。啬夫游徼笑语相送,但心头却忍不住暗骂,这个天杀的苏牧,最好死在黑云寨上,一辈子也别回来!
黑云山在常平镇西北八十余里的地方,而且山高路险,此时几乎所有地方的积雪都已化尽。只有那黑云寨上,远远望去,还是白茫茫一片,一直延伸到半山腰上。
一路急行军,时间还不至正午,苏牧他们便已经来到了黑云山脚下。
黑云山山深林密,四处一片枯黄败落之色,就这么二百来人钻入其中,霎时就如投林的小鸟,不见了踪迹。如果是陌生人第一次来这里,还真容易迷失其中,找不清楚方向。
不过苏牧不用担心这一点,他手下的十来个山贼,都是多次出入黑云寨的,对这里的路径以及山贼们的习惯都了如指掌。
午后的天色开始阴沉下来,白白的日头泛着一片晕色,北风刮的更加狂乱,似乎是要变天的前奏。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