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没听过。我们这里属纳王管辖。”老头儿回答道。
“噗。”虽然孟方没有喝水,却仍然有想喷水的冲动,“纳?纳……纳王?”
纳王,孟方是知道的。虽然他不喜欢研究历史,但电视里还有小说里经常都会提到,不就是两千年前本大洲的天子之一嘛?
重新再扫视这屋子,毫无现代科技的痕迹,再看看老头儿那眼神,那分明就是看天外来客的表情吧?
“看来我不止是穿越了空间,还穿越了时间?我已经蹦哒到了二千多年前?”孟方顿时觉得人生一片黑暗,就算他有那么一点点先知先能,可是他既不是工科狗也不是化学狗,可没法拿着几件生活用品就制出炸弹,他也不知道玻璃是怎么做的,机械是怎么动的,更不要说大炼钢铁,还用铁块造出大船……历史也不好,不能去到王宫里忽悠那些王们自己是先知,知道今天会有谁谁谁要造反,明天会有谁谁谁要来投奔……
人生第一次,他深刻体会到了爷爷奶奶还有那些老师们常对他说的那句话,“不好好学习,不好好读书,你将来一定会饿死的呀……原来不读书,是真的可以饿死人的……”
而且没网络,没WIFI,没空调,甚至连电灯都没有,这日子可怎么过?难道学着这老头,用牛粪造一间草棚,然后喝着雪水吃着草根了此一生?
“陈大哥,你家里来客人了吗?”草屋门口,响起一个清脆而熟悉的女子声音,虽然语调尾音和口音都很怪,但孟方仍然第一时间转回头去,嘴里还习惯地喊了声,“安悦?”
“啊?”门口的声音发出了一个疑问词。
她站在门口,拦住了大部份的光线,孟方看不清她的脸,但那身高,那身姿,那分明是减过肥的安悦。
安悦并不胖,身材非常好,这个站在门口的女人,则瘦弱了许多。想想也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别说好吃的,估计吃的都没有,瘦一点可以理解,可是就算是变瘦了,孟方也认得出来,那确实是他枕边人的身影。
门口的女子朝屋里走了几步,本来就狭窄的屋子,一下显得非常拥挤,门外的光线终于畅通无阻地照进来,照亮了这个女子的脸。
确实是安悦啊,不过她瘦了,皮肤也黑了,眉眼间带着风霜的痕迹,偏偏一双眸子却又如懵懂的孩童般,里面满是天真与稚气。
“安悦?”孟方又喊了一声。
那个女孩朝他眨眨眼,歪着头,象猫咪一样好奇的看着他。“这位客人是从哪位王的属地来呢?说话好奇怪。”
孟方摸摸脸,突然想起系统来,对呀,自己不是有系统吗,扫描看看,不就知道她是谁了?
他调出系统,系统界面只反馈给他四个大字,【无法通讯】。看来WIFI没有,网络没有,现在连死神系统都没法连接总系统了。
“陈大哥,我阿大今天捉了一只雪鸡,还掏了好多个雪鸡蛋,他说要把雪鸡卖了,把蛋留下自己吃,过会我送几个来,你和这位客人吃吧。”这个长得极象安悦的女孩说。
“诶,好,我今天没弄到什么吃的,正在愁该给客人吃什么呢。”陈大哥憨厚地笑笑说。
女孩又朝孟方眨眼笑笑,然后退出了屋子。
等她一走,孟方就迫不及待地问,“刚才这个女孩是谁?”
“她是我们这里猎户王的女儿,你可以叫她二妞儿。”
二妞儿?这算什么名字?不过这里可是二千年前,女孩子没名字好象也不奇怪,等她们嫁了人,就会变成刘王氏,张李氏,也不会有人去喊她们的名字。
但还是很奇怪呀,女娲石把他送到这里来,还让他遇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