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辉趴在地上慢慢的朝枪声所在的位置“蠕动”着,头顶上毛茸茸的碎布条偶尔会挡住他的视线,使他不得不用左手去撩一下。
清晨的山林里在枪响过后显得愈发寂静,寒冬的冷风夹杂这一丝浓重的肃杀气息,压抑的让人感觉心里不舒服。
满是碎石块的山路上并不好走,刘明辉已经被石子铬疼了好多次了。
“这破地方!”
巨大的压力让刘明辉想要站起来破口大骂,但是理智告诉他他只能继续趴在地上,低姿匍匐前进!
因为在未知的丛林里,有一个老鸟正拿着狙击步枪寻找他们的身影!
张焱静静的趴在土坑里,并没有像其他狙击手一样把枪管伸出去,他选择了把枪藏在身下。
狙击手就像是古代的刺客,未接敌之前就亮出兵器,那就失败了!
刺客讲究的是一击即中,立刻远遁!
而狙击手杀人也是一个道理!
常年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老兵们对于危险有一种科学无法解释的“感觉,”这个东西是用生死之间的一瞬换来的,或者说是经历了生死,能够感觉到“杀气!”
枪,即是杀器!带有杀气!
所以,张焱把杀器藏了起来,让自己尽可能自然的融入到丛林当中。
……
当张焱第108次敲动自己大拇指的时候,他笑着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然后,转身从身下拿出了还带着自己体温的枪!
敌人来了!
慢慢的把枪口伸出土坑,张焱透过瞄准镜清楚地看到一个土黄色的“土丘”在缓缓的移动着,而他的目标就是自己设置的假阵地!(张焱把自己设置的陷阱称为阵地)
“小样,就知道你们肯定没那个耐心!”
张焱的嘴角带着笑容,透过瞄准镜仔细的观察着来人的每一个动作。
没有完美无瑕的狙击手,只有小心翼翼的保命枪手,这是张焱对于狙击作战的个人定义!(如果上了战场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那还拿屁杀敌啊!杀敌立功的前提是自己活着!)
张焱的右手食指在扳机的上方一下一下的敲动着,犹如刚才假寐时一样的动作。
每一次敲动,就是一秒钟的时间,这是狙击手自己用来心算时间的方式!
精确到秒!
准确到眉心!
在距离“阵地”不足一百米的距离上,那个土黄色的土丘停了下来。
同样一根熟悉的黑色枪管探出了头,瞄准的位置就是张焱的假阵地!
“枪管没有伪装,差评!大冬天的哪有黑色的抢管子会动的。”
“他娘的,还知道把枪藏在怀里,算是有点出息!”
“选的什么破吉利服,山上和丛林里用沙漠迷彩,也是够傻逼的!”
……
透过瞄准镜,张焱把敌人的一举一动,里里外外的穿着打扮的细节全都看的清清楚楚。
他的眼睛在盯着敌人,嘴里却在叨叨着敌人的破绽!
“砰”的一声枪响再次打破了丛林里的寂静!
敌人出手了!
被张焱安放在树下的那件外套被打的直接从地上飞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就是陷阱被发现了!
也许是飞起来的外套太过于意外,以至于敌人明显的愣在了原地,一时间竟然没有其他动作了!
然而,很快敌人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原本趴在地上的敌人直接站了起来,他没有到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