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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五章 书还是要自己写(2 / 3)

的发生,他的算学知识可远在自己之上,凭什么就你就笃定能写出一本适宜初学者用的书来。

可是他还是相信陈凌,相信这个少年会带给他足够的惊喜。

这是一个不能用常人眼光视之的少年。

前来送夜宵的下人被李三一顿拳打脚踢打跑了,眼前的食盒不好处理,不敢送上去,怕打断公子爷的大事。

祖应元说过,就是有天大的事也不能打扰陈凌。

吃饭当然不能算作大事,李三挠挠头,食物不能浪费,自己就是穷人,知道粮食的珍贵,饭盒里面的食物少说也值不少钱,自己就勉强替公子处理了。

一只烧鸡、一盘糕点、一盘绿油油的青菜,还有一壶热茶。可惜没有酒,知道自家公子爷不饮酒,所以用茶水代替。

李三摇摇头,最不满意的就是这个,吃肉少了酒,总觉的不尽兴,不过这大晚上的,能填填肚子也不错。

正要下嘴就听到身后的门吱嘎一声响了,陈凌摇晃着脑袋走了出来,伸展了一下胳膊。写了足足三个时辰,身体都僵了,再不活动一下会有猝死的危险。

看到李三手里的烧鸡顿时大怒,看着饭盒就知道这是自己的宵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李三,居然连自己的饭食都敢截留,真是胆大包天。

飞起一脚就踹了过去,结果被李三轻松的躲了过去,嘿嘿的干笑两声,弯着腰把烧鸡递过来:“公子爷来的正好,我让人弄了只烧鸡,正准备喊你呢。”

这话说的太假,烧鸡上面已经没了一只鸡腿,你能告诉我是谁这么大胆送来的吃食居然是被别人动过的!

“公子爷不是说过么,鸡腿淡而无味,还是鸡脖子好吃。我见着好好的鸡腿扔了也是浪费,所以就替您处理了。咱老李胃口好,不在乎这没有味儿的肉。”

李三的手肯定没有洗过,手背上一块泥巴就是最好的物证。

算了,反正夜里吃肉食对身体不好,还是喝口茶好。

睡是不能睡了,天空已经有些发白,鸡叫过了三遍,很快算学院就会热闹起来。

祖应元洗漱完毕,踏出房门准备去上课才想起来陈凌已经在算学院书房待了一个晚上,不知道一夜下来他写了几页。

祖应元给陈凌的期限是一个月的时间,这是他能给的最长时间。那帮孩子不能长时间的没有一本合适用的书,这是算学院的失败。

硬件设施足够好,但是问题却出现在了软件设施方面,让祖应元觉得很丢脸,他作为一个算学大儒,居然没有写出一本合适的书来,想想都觉得脸红。

虽然他的几个老友还不如他。

但是还是让他很沮丧。

昨晚陈凌对他说的一个月不屑一顾,扬言最多三天就可以弄完。

为了表示所言不虚,居然还和他击掌而誓,啪啪啪三声在屋里回荡的格外响亮。

祖应元承认陈凌是有大智慧的人,但是也不能三天就能写出来吧,这件事急不来,忙中只会出错。

这不是喝酒吃饭,也不是吟诗作对,稍有偏差,耽误的是整个算学院的学子,连累的是算学院的名声。

他把算学院的名声看的比自己的这条命还要重要,他可以死,但是算学院不能倒。多少年来算学总算有了一点起色,不能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陈凌此刻正在睡觉,一晚上没睡才能体会到床的好处,可惜没有空调,这样的天气里只能用竹席来降低温度。

扇子这种东西陈凌很少用,基本上是越扇越热,尤其是准备睡觉的时候,你扇着扇子还怎么睡!

吝啬的李沆一块冰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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