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风的面孔微微扭曲,嘴唇紧抿着,眼神里的痛苦竟让这个刚毅的汉子看上去不堪一击。时间虽然流逝,但是并没有带走她对爱妻的思念。往事如烟,多情的人,困在自己的牢笼难以脱身。
沉默了半晌,他才沉痛道:“天使的身体里被注射了一种神秘血液,这种血液会潜伏在人的身体。但是后来我发现,她的身体里被人注入了一种蛊毒。神秘血液并不是真正的致命原因,如果不是被蛊毒控制,天使她根本就不会死!”
刑风越说越激动,双手紧紧攥住,一腔怒火无处发泄。
“神秘血液?蛊毒?”龙锋听的云里雾里,这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已经调查了整整一年,才终于有了眉目。天使所中的蛊毒,并不是一般的蛊毒。这种蛊毒只有云南金沙江畔最深处,一个据说早已被灭族的神秘古族僰人才会使用。”
“僰人?”龙峰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是内心却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
“是,僰人。这个古老的民族先秦时期就已经在金沙江江源世代居住,民风剽悍,狂野难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这个强大的民族一夜之间消失,再无踪迹。后来,这里开始开始有苗人回迁,蛊毒盛行。”
“但是,最厉害的蛊毒却仍然被游荡在这里的僰人后人所掌握。我找了几个熟悉当地情况的线人前去查探,没想到他们竟然有去无回,全部惨死。”刑风有些自责道。
“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我准备明天亲自前去!”
“安老,知道你来这里吗?”
“知道。我来这里调查,不只是为了天使,同时也是组织的任务。苍龙,你知道吗?在天使体内得到的血液,组织做过最高级的检测。得出的结论是,这种血液根本不属于人类。”
“什么?不属于人类!”龙锋感觉自己的大脑有些短路,迟疑道:“那属于什么?”
“好像是某种动物身上的精血。但是至于到底是什么动物,现在还没能检查出来结果。也许只有找到那个神秘的古族,才会找到我想要的答案。”刑风郁郁寡欢道。
“此行危险重重,你务必小心。”龙峰关心道。
“放心吧,为了天使,我也一定会活着出来的。对了,你怎么也在云南?”刑风重重点头,问道。
“我去高黎贡山,为了一种解药而去。”龙峰一想到接下来的旅程,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高黎贡山?那岂不是要穿过一片原始森林,据说那是一片没有当地人带领,就一定有去无回的地方。”刑风一听,担心道。
“我请了血狼族的向导,亚马逊我都去过,应该不足为惧。”龙峰故作轻松道。
“这里不同于亚马逊,诡异的事情我来之前已经听过许多。无论如何,这次你我回去,痛痛快快喝一场,一醉方休。”刑风拍了拍龙他的肩膀,感性道。
“从血狼族回来,我去找你。疯子,一定活着等我!”龙峰一拳砸在他的肩膀上,转身潇洒离开。
刀剑舔血,出生入死,每次出发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对他和刑风而言,活着相见,便是最大的安慰。
天已大亮,蔚蓝晴空。一缕阳光打在毒蝎的脸上,却没有带来任何光明。他的面孔,永远都是这幅冷冰冰的模样。就算七月酷暑,他的面孔都能冒出一股森然的寒意。
他随手抓起一张纸,将脸上和手上流淌的鲜血擦干净。刀一样锋利的眸子划过地上血肉模糊,已经难以分辨原型的一团黑色人影,嗤笑一声。顺手将纸扔在他面前,很快纸巾便吸饱血液,软软地塌陷在血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