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玄幻魔法 > 童年记事 > 第115章 :1 上学去(一九六五年早春二月)

第115章 :1 上学去(一九六五年早春二月)(2 / 3)

认为张妈偏心,把大房间给了丽华。便三天两头没事找事。德明也是个怕老婆的,夹在中间是闷声不响。

那天,丽华看见张妈在偷偷地抹泪,问清事由,便找上门去和德明老婆理论。丽华没做亏心事,当然是理直气壮。加上她从小嘴就厉害,从不饶人。在农场,她什么样的人没碰到过。那个当小学老师的弟媳妇糊弄十来岁的小孩还马马虎虎,她理屈词穷,跟丽华斗嘴磨牙,哪里是对手,跟本占不到便宜,没有几句,便哑口无言了。从此,张妈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丽华生了女儿,可把张妈乐坏了。她逢人便说现在是女儿好,贴心。人家当然要羡慕她,现在哪里还能找到像丽华一样,比女儿还亲的好媳妇。丽华的女儿很可爱,也很聪明,她是丽华的希望。她就读于向明中学,是个三好学生。

丽华没有什么学历,加上身体不好,两年前就被精简下岗了。但她闲不住,就出去帮人家看服装摊头,这样也有点收入,将来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进了张妈的生产组后,由于精明能干,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崭露头角,领导就让他管理。在苏州当过厂长的他,管管生产组实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区里就任命他为街道工厂的厂长。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割,早就上大学了。后来电大开设了企业管理大专班,他成了这个专业的第一届学员。毕业时正逢区里招聘公务员,他既有企管经验,又有专业对口的文凭,便顺利地成了一名区里的干部,专管街道工厂。

由于他老实本分,在当今的社会中,这已吃不开了,所以他的仕途荆棘遍地,危机四伏。丽华也知道这一点,她的人生观是:不必升官发财,只求安安稳稳。好在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拥有龙吴路上的一幢大别墅。那是小弟为了报答丽华赠送的。

讲到小弟,他确实很有意思,财运极佳。他从小就跟着德明,弄堂里的游戏是样样在行,那些带有赌博性质的,他更是精通。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居,那里的孩子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从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长得肥头大耳,在一群营养不良的同龄人中,显得特别高大、壮实。他交结朋友讲义气(这点像我们),出手又大方(和SD人的豪爽有关),发扬和光大了SD好汉的英雄本色。此外,他还是个摔跤王(跟我学的)。很快,远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称臣,归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这帮人的大王。

丽华在家,他只好老老实实,丽华是他唯一惧怕的人。丽华去了农村,他就无法无天起来。他跟本没有心思读书,中学还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赶出校门。从此他就在社会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带着一帮人到处惹事生非,称得上劣迹斑斑。杀人放火这小子还不至于,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胡作非为倒是常有的事。他还干起了倒买倒卖。开始,他只是拿了家里的粮票去换鸡蛋(丽华家女孩多,粮票有富余),接着又拿香烟票去换。他手下的还经常向他进贡,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就干起了倒卖粮票和烟票的勾当,有了些本钱后就跟德明去外地贩香烟、服装和手表等,什么来钱就倒什么。有了钱就花天酒地,不过,他把大部份钱都给了他妈。

他每次外出干坏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后拥,威风八面,也就是说他已具备了一个山大王(流氓头子,也就是现在说的黑社会)的基本素质。所幸的是丽华及时顶替回沪,阻止了他的进一步堕落。丽华回SH他稍微收敛了一点。毕竟他人大了,丽华也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领手下打群架,把人给打伤了,进去了一段时间,钱都赔光了。出来后,他老妈跪在他面前,求他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四个姐姐也东拼西凑,给了他三千块,让他开个店,做生意什么的。我们几个也趁机教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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