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这是罗宾·格兰德。”
卢卡斯影业的会议室中,乔治·卢卡斯正在为杜克介绍一个中年男人,“罗宾是卢卡斯影业为《生死时速》聘请的制片经理。”
“你好,杜克。”
对方率先站起来伸出了手,“我看过你剪辑的那段录像,令人印象深刻。”
“认识你很高兴,罗宾。”
杜克也站了起来,隔着长条形的会议桌,与他握了握手,“相信这是一次愉快的合作。”
作为拥有成熟体系以及完善制作制度的卢卡斯影业,从通知杜克参加第一次会议开始到现在,不过短短一周多的时间,已经正式开启了筹备工作,就连剧组重要的几个职位,也有了合适的人选,资深好莱坞公司的底气显现无遗。
作为制作人乔治·卢卡斯未来在剧组的代言人,罗宾·格兰德无疑拥有极大的话语权,由于杜克还没有跟卢卡斯影业签订正式的导演合约,接下来他重点说起的就是杜克的待遇和权力问题。
“你的导演薪酬为12万美元。”
他看了看杜克,见他没有表示,继续说道,“我们会先行支付5万美元;影片拍摄完成,再支付5万美元,最后的2万美元会在影片从北美下档后付清。”
杜克清楚,这是好莱坞的惯例,“我没有意见。”
随后,罗宾·格兰德又说了一系列导演的权力和义务,结合杜克自己的要求,他将参与剧组的筹建、影片的前期准备等众多事务,但就像大部分新人导演一样,他拥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却没有最终的决断权。
还有甄选主要演员的权力,杜克同样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我希望你们到时可以慎重考虑我在演员方面的建议。”在合理的范围内,杜克肯定会为自己争取适当的权力,“我要求参与到影片的后期剪辑中,在最终剪辑时同样要考虑我的建议。”
剪辑完全可以决定一部影片的命运,杜克知道自己不可能拿到最终剪辑权,只希望尽可能多的让影片达到自己想要的剪辑效果。
这些要求已经超出了罗宾·格兰德的权力范畴,他看向了坐在首位上的乔治·卢卡斯。
“只要你的建议合理。”乔治·卢卡斯完全没有拒绝的意思。
杜克心中松了口气,对新人导演来说,能拿到这样的权力非常难得,在好莱坞的制作模式下,别说最终剪辑权了,相当多的导演都会被排除在剪辑工作之外。
“还有一件事。”
这次会面即将结束的时候,杜克试探的提出了一个要求,“乔治叔叔……好吧,乔治,将我先期的十万美元酬劳折入到影片的制作成本当中……”
“然后你按比例享有影片的收益分成?”乔治·卢卡斯歪头看着他。
大概知道自己的要求比较过分,杜克做了几个无意义的手势,彻底放弃了这些不靠谱的想法。
但他没想到的是,下午在母亲的律师陪同下,与卢卡斯影业签订正式的导演合约的时候,这一条竟然被添加到了影片的附加条款之中……
当然,这是扣除院线和发行商等各种费用后才能分到的一点钱。
在一式两份的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大名,杜克忽然有种诡异的感觉,自己获得的权力似乎多了些吧?
不过这是好事,不是吗?
作为制片人,乔治·卢卡斯只负责大方向,具体的事宜基本交给了以罗宾·格兰德为首的制片团队,在影片的筹备、拍摄、制作阶段,他将是代表制片方,与杜克以及未来整个剧组打交道的人。
“影片暂定的预算为1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