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提醒。
明知道有那么大的破绽吕哲还在会议上那么说有自己的目的,他与这支军队中的军官们接触的时间很短,对什么人有什么样的性格或许清楚了一些,但是哪个人有什么才华多大的才华却根本就不知道了。
现在真的可以用“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句话来形容这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在这种现状下以损失惨重的姿态打胜瓯越其实一点都不意外。
百越人拿的是什么兵器,很少有金属武器大多是棍棒之类的,士兵又是由山民组成。如此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可想而知。而偏偏呢,几乎全是拿着金属兵器的吕哲军,哪怕是少于敌军一倍,竟然打到伤亡过半的份上才获得会战的胜利。
吕哲的部下拿的是锋利的兵器,要是击中敌人几乎是非死即伤的下场,百越人的棍棒却是无法一下就对他们造成严重的伤势。
不是一加一等于几的算术题,而是战场上只要不是一击必死或使人失去战斗力,那么挨一下再反击几乎会是老兵的选择。就是这样了,还打得那么惨,难道还不够丢人么!
是什么样的情景造成那样的结果?就是因为士兵们不了解军官,军官不了解士兵,乃至于军官都不了解同样是军官的同僚。可能很惊讶,不过是一件实事,除了吕哲能叫出所有军官的名字,那些军官根本连有些同僚叫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的一支军队,他们内部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糟糕。然而就是这么糟糕的内部环境,吕哲竟然能够调动起来并且获得胜利。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军官佩服并愿意服从的原因。
吕哲坐在主位没有闲着,他正拿着一杆笔快速在竹简上书写着什么。
说到笔,蒙恬现在已经改进了毛笔,并将改进的毛笔称呼为“狼毫笔”。
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这是崔豹在《古今注》中所描述的。
说实话,狼毫笔并不是狼的毛发来做的笔,那是一种羊和鼠的“毫”来做成。要真的是狼的“毫”,那一年整个华夏要多少狼毫笔?狼在华夏地区估计早被灭绝了吧!
吕哲在写什么呢,他在按照自己的观察书写每一名军官的性格,依照典官的记录才初步判断其带兵的能力。
军队中的典官其实就是“记录员”,他们主要负责点算斩获的首级,记录士兵们的功勋。还有一个,他们在军队中需要有偿的帮士兵们写家书,同时如果有来信也是由他们来转送给士兵。
军队中记录功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点绝对毋庸置疑。所以典官在军中的定位比较特殊,记录功勋加上书信的代写,两项相加起来使他们总是能得到士兵的尊重。
屯长级别或者以下的将士是由典官来记录,从百将开始却是由掌佐(或长史)来记录。吕哲杀掉掌佐马彦之后,百将以上的军官功勋被身为主将的他接管,但是记录的工作依然是交给众多典官。
既是指挥全军又是评价功勋,可以说是集权力于一身了吧?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军官们为了自己前途着想,要违逆吕哲的时候总是会有顾忌。
苏烈对吕哲的感官原本很一般,认为不过是一个好运而被提升为军侯的家伙,后来更是运气好到成为临时主将。
经过几战,苏烈能感觉出吕哲很重视重步兵,比之任何一员秦军将领都要重视重步兵。这从几次作战重步兵都被安排在最重要的位置就能够看得出来。
一个重视重步兵的主将,对于包括苏烈在内的所有重步兵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惊喜。主将重视,那还怕没有功劳可立吗?现在只要还是活着的重步兵,只要咸阳中枢核定功劳,他们最少也获得了五百亩功勋田,苏烈更是有可能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