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谁!”
“我要单挑你们全部!”
两句话脱口而出,一时间,一股纵横俾睨、傲视天下的气势威压全场,端的是盖世非凡,风头无两,以一人镇百人。出尽风头的兰斯,昂首挺胸,丝毫不将众人放在‘眼’中。
嗯,因为是鼻孔看人嘛……
一晃片刻时间过去,爱德华的粉色内裤才渐渐在众人脑海中隐去。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爱德华的落败有实力上的因素,不过,更多方面则是大意的缘故。
面对不知情的对手,还敢大咧咧冲上去,不是作死是什么!
易位处之,哪怕落败,也是数个回合之后的事情了。
这就是自信啊!
然并卵。
一招扑街和几招落败,真心没有太大的区别……
“呵呵,我倒是想试试。”
可惜知道是一件事,甘不甘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不,一个身形挺拔、面容消瘦的胡渣汉子从人群中走出,最惹人眼的是他背后的七杆长枪,如同孔雀开屏般背在身后。
“小家伙,实力高并不是你张狂的理由。”
轰,随着豪爽的话音落下,东边街道立时燃起一道绝强的气势,震的诸多吃瓜群众纷纷后退,让出一道宽阔的通道。只见一个豹眼髯须的黝黑大汉,手持一柄萱花巨斧,蹬蹬蹬地走来。
气势一浪胜过一浪,一波高过一波,甚至如有实质一般,裹挟着地面上的沙尘,向四周扩散而去。
兰斯眼皮一跳,并不是这人给他地压力太强,而是……
‘嗯,这货要是去当环卫工人,一个顶俩,比之前烤串的有出息多了!’兰斯内心无良的想道。
假如让背枪男子和巨斧大汉知道兰斯此刻想法,估计立即化身拼命三郎,和兰斯一决高下了。
开玩笑,他们两人可都是钻石级猎人,以他们的实力,放在哪里都是贵宾待遇。可在兰斯眼里,却跟扫马路的、烤串的一个级别……能不拼命么!
“嘻嘻,也算上我一个如何?”
一个矮小侏儒突兀的出现在兰斯的身后,手中时不时地把玩着一对鱼肠剑。看那纤细的剑身就知道,铁定不是用来狩猎怪物用的。
周围识货的人暗暗皱起眉头,下意识得远离小个侏儒。
无他,盖因侏儒的职业,招人忌惮!
杀手,又叫阿萨辛(请原谅笔者蹩脚的英语水平),或者刺客。
猎人狩猎怪物,而杀手……则狩猎人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上有古龙威胁、下有怪物浪潮,就在这样的前提下,人类都分成了三个势力,可见,不管哪个世界,人类的劣根性都是共通的。
有人惧怕,便有人无惧,在侏儒站出身后,一个清脆跳脱、充满海男风味的声音跳了出来,“啊哈,有架可以打唉,请务必带上在下!”
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头上包着蓝白头巾,一身古铜肤色的青年飒然推开人群,一边用食指搓了搓鼻子,一边炯炯有神地望着兰斯,“没想到城里人也这么热衷搏斗,在下实在是太激动了!”
苦心营造的恐怖气氛(?)被中断,侏儒不喜地瞅了一眼海男,眼中闪过一丝阴鸷之色。不过,他收敛的很好,几乎没有人发现他的异色。
哗!
随着海男的出场,场中此刻便有四位钻石级的猎人了,再加上一个不知深浅的兰斯,周围吃瓜的人群立即爆发出一阵喧哗声。
前文也说过,平原城只是一个中等城市,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交通要道,所以这座城市